霍邱:冻结账户影响正常经营 公司支付70万元工程款

时间:2021-12-16 12:02:51 稿源:安徽法院网

  安徽法院网讯 “我们公司已经把钱全部打入法院账户了,麻烦你们快点把我们的账户解冻吧……”

  12月14日,曙光某公司负责人拨通了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在核实案件所有款项到位后,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巩某与曙光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巩某同意曙光某公司分期分批支付其1800000元工程款。在偿还110000元工程款后,该公司一直未支付下欠的700000元工程款,万般无奈之下,巩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曙光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在被法院冻结账户后,该公司的经营受到了巨大的麻烦和影响。为了恢复正常的经营,该公司最终选择将案件解决。

  12月14日,该公司负责人将本案700000元工程款及相关费用转入了法院账户内。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刘帅)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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