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3+X”执行联动协调机制 合力破解执行难题
为进一步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结合成功执行案件经验,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建立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参与执行的“3+X”工作模式,形成合力,全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打破涉民生案件找人难、找物难的执行桎梏,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2017年6月30日,陈某伟驾驶毛某林的无号牌农用三轮运输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于某付及其车上的乘车人孙某兵受伤,车辆受损。经认定,陈某伟负事故主要责任,于某付负事故次要责任,乘车人孙某兵无责任。后经法院判决,被告陈某伟、毛某林赔偿原告孙某兵医疗费及各项损失合计3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某兵等人向谯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谯城区法院通过线上查询和线下调查,除查封被执行人毛某林名下的一辆别克牌小型轿车以外,未发现两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对该查封的轿车进行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孙某兵以流拍价33440元接受抵偿。另给予孙晓兵司法救助30000元。谯城法院虽多次到两被执行人家拘传,因两被执行人外出打工,均未找到,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2020年12月,谯城法院和芦庙镇、古井镇及属地派出所启动联动机制,调查征集毛某林、陈某伟财产线索,同时积极查找两被执行人下落。2021年1月13日,古井镇、芦庙镇经过周密部署,安排古井镇董门楼(属地)村书记出面,约毛某林、陈某伟两人见面,由古井派出所进行临控,区法院在临控后适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律震慑,毛某林愿意赔偿17万元,陈某伟愿意赔偿8万元,共25万元,孙某兵对该结果表示认可,该案成功执结。
截至目前,谯城法院已向各乡镇(街道)函请协助查找被执行人42人,反馈18人,助力成功执结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449866元。下一步,谯城区将该机制纳入平安谯城建设“解决执行难”考核内容,纳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执行联动工作合力,推动机制落实落地,努力解决群众困难,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