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及时变更保全标的 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2-04-25 10:55:16 稿源:肥西县人民法院

  在当前新冠疫情反复多变的形势下,畅通的现金流对于企业发展至关重要。近日,三河法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及时变更保全标的,帮助小微企业化解难关、健康发展。

  原告某建材公司为被告某建材销售公司供应石粉、石子等材料,因被告拖欠货款,原告诉至法院,并申请保全被告名下230万元财产。承办法官依法做出保全措施。后一审判决支持原告部分诉请,被告需支付原告货款及税款等共计60多万元。原告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梅乐喜拿到终审判决后,考虑到被告公司为小微企业,被保全账户涉及工资发放、进出货款、资金流转,关系到企业到正常运转,加之疫情影响,长期冻结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梅乐喜决定启用快捷处理机制,在确保原告合法债权能够实现的基础上,依职权变更保全标的,解除超出生效裁判标的以外的保全金额,释放企业更多的灵活资金,帮助企业缓解现金流压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新冠疫情反复多变,小微企业的发展更加容易受到疫情影响。三河法庭贯彻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审慎处理涉企纠纷,变被动为能动,灵活采取财产处置方式,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为服务“六稳”“六保”,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提供精准的司法保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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