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法院: 不见真金白银不和解 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

时间:2022-05-11 10:11:46 稿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近日,雨山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陈某主动来到法院执行接待室,当场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案款16500元。

  原来,2021年5月17日,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程某某借款19000元,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陈某仅归还部分借款,余款迟迟未还,程某某多次催要未果,以致成讼。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陈某欠程某某借款本金17000元、利息1000元及违约金500元,合计18500元,于2021年12月13日前归还5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归还5000元,2022年1月15日前归还8500元。调解书生效后,陈某仅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剩余16500元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起初被执行人不以为然,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释明拖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不利后果,敦促其积极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陈某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于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来到法院归还全部欠款。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或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认识比较模糊,或担心履行义务后对方不认账,因而怠于履行,导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不仅需要额外承担执行费、延迟履行金等费用,还可能导致信用受损。

  下一步,雨山法院将优化执行举措,确保“提质增效”。一是用足司法强制措施。强化对小标的额案件的被执行人的罚款、拘留措施。二是细化案件财产台账。首执案件财产应查尽查,列出财产清单,便于后期完善财产查控评估信息。三是审慎终本结案方式。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穷尽一切手段,打击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四是建立查人找物网络。针对线上不易留痕的行为特点,建立与社区网格员、基层干部等的协调联动机制,深入乡镇、街道、村居调查,查找财产线索。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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