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因借贷纠纷被执行 回归诚信妥善履行获称赞

时间:2022-05-20 15:36:16 稿源:萧县人民法院

  刘某某与刘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萧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某所有的位于萧县龙城镇某房产一处,经委托评估后拍卖,但两次拍卖均以无人竞买而流拍,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同意以第二次拍卖参考价348929元接收此房产抵付债务。

  腾退房屋前

  腾退房屋后

  被执行人虽未在第一次通知时腾退房屋,但在第二次通知后及时认清错误将房屋内物品清空,屋内及院落都打扫干净并将沙发、太阳能、电扇等留给了申请执行人,最后给申请执行人留了个好印象,当事人双方对结果都很满意。

  在本案中,当事人双方虽因借贷纠纷诉至法院,但最后被执行人认清事实、知错就改,以最圆满的方式履行了法律义务。(曹莹莹)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