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法院执行一起行政非诉案件 依法搜查被执行人住处

时间:2022-06-24 15:00:49 稿源:宁国市人民法院

  为保护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6月22日上午,宁国法院来到被执行人黄某家中,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

  2021年5月,黄某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宁国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黄某进行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黄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共计2万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审查,准予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对被执行人黄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网络查控,依法扣划了银行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2600余元。针对剩余执行款,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实地搜查执行。

  当天上午,执行法官联合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来到被执行人黄某家中,向其宣读并出示了搜查令,法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房屋进行搜查,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面对法院强制执行举措和执行法官耐心劝导,被执行人黄某表示自己经济困难,靠务农为生,后期将尽力筹款交付。下一步,宁国法院将进一步调查核实被执行人黄某的财产信息,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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