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因案施策巧解执行难题 切实维护胜诉权益

时间:2022-07-11 11:05:28 稿源: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镜湖区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对涉案标的物——某厂房及该产房所享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评估价1201.96万元,起拍价901.47万元,最终以1723.47万元的总价成交,溢价率达91.18%!

  厂房成交后,买受人按规定交清了所有款项,法院裁定将厂房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厂房进入了交付阶段。执行法官实地前往标的厂房张贴告知书,要求该厂房所属公司及各承租人限期搬离。

  在交付过程中,厂房四楼生产服装的租户向执行法官表示,受新冠疫情影响,生产的羽绒服需在7月初装船运往国外,且公司与被执行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他们认可法院的腾空要求,但认为现在搬离再找厂房生产会耽误船期。另一租户表示现在是饮料销售旺季,自己囤了大批饮料,希望法院能宽限一段时间再搬。

  面对该疑难复杂情况,执行法官“因案施策”,决定以强制腾退措施对被执行人“清巢”,以调解方式促买受人与原租户签约“共赢”。对于被执行人自身占用三楼存放物品的情况,其占用行为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利益,承办法官遂决定带领执行人员及法警前往现场强制清场。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结清水电费后将门锁钥匙交付买受人,并在七天后自行将物品搬离。

  对于另外几个租户,考虑到租户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向买受人询问厂房的用途,在得知买受人暂不自用厂房后,采取调解方法,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取得共赢的效果。承办法官多次组织买受人与租户沟通协调,详细分析驱离与合作的利弊,充分阐明当前租户的困境,希望双方互谅互助、合作共赢。最终,买受人同意暂不要求租户搬离,继续将厂房出租给商户。

  该案是镜湖区法院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的典型案例。通过司法拍卖处置资产,既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盘活了“僵尸企业”的资产,为后续企业的进驻提奠定了基础。“因案施策”的执行技巧,既体现了司法的权威,展现了执行的力度,又最大程度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展现了执行的温度,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成功的探索实例,最大限度减少因执行活动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为辖区企业营造了公平、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