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预告处罚显威力 法院顺利腾退非法占用土地

时间:2022-08-15 10:46:07 稿源: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你们的执行还是比较温情的,我们承诺尽快搬离、腾让土地,绝不给你们的工作造成阻碍,否则我们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

  “非常感谢执行法官的高效执行,让我们一直提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上述情景发生在繁昌区法院一处腾空现场。2022年8月10日,在炎炎烈日下、在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繁昌区法院顺利腾退一宗已处置但为案外人非法占用的土地,将已抵付的土地使用权完整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2020年12月8日,繁昌区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某涉政府性担保公司的申请,依法对被执行人董某名下的一宗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至2022年3月,经两次拍卖、一次变卖后,该宗土地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最后一次流拍价以物抵债。繁昌区法院遂依法作出裁定将上述土地使用权抵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交付过程中,案外人马某所在公司拒不搬迁其在涉案土地上堆放的物品,拒绝的理由更是多样,已缴纳租金、场地上堆放的货物无处堆放、出租人应当退还租金等等。后经承办人调查查证,占有使用人马某所在公司是在被执行人董某的亲属处承租该宗土地,该租赁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同时该出租行为发生在本院查封之后,因而属于非法占用,应当尽快腾退。承办人将查证情况如实告知,但占有使用人仍继续坚持自己的看法,拒不腾退。于是,繁昌区法院对马某所在公司发出了《预告处罚决定书》,限其在两周内搬离,否则即日将对其罚款10万元。

  对于占有使用人长期非法占用的行为,决定对其发出预告处罚决定书,告知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拒不腾退,将依法对其予以罚款。在预告处罚威慑下,占有使用人马某所在公司向本院作出书面承诺,两周内定将堆放在该地块上的所有物品清空。今日,占有使用人如约兑现了承诺,该执行标的近千万元的案件也得以圆满化解。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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