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辱骂引名誉权纠纷 法院倾力执行促握手言和
“陈某,我就2022年1月24日、2月15日的不当言论向你道歉,对不起,是我失礼了,请你不要跟我一般见识。”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胡某意识到自身错误,并公开在某微信群向申请人陈某道歉,陈某对此也表示谅解,一度因言语辱骂而结下“梁子”的两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陈某与胡某二人均系某业主微信群成员,因两人在一些事务上的意见和方法产生分歧,2022年1月20日,陈某首先在该微信群中发表了针对胡某的不当措辞,但同日陈某在与胡某的个人微信聊天中就该措辞表述表达了歉意。2022年1月24日、2月15日,胡某先后两次在该微信群中发表了针对陈某的过激措辞,陈某为此退出了微信群,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处理。公安机关认定胡某的上述网络言论构成侮辱,但决定对胡某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该事件发生后,陈某出现精神恍惚及睡眠困难等症状,被医院诊断出轻度认知障碍,可能有中度的抑郁症状、肯定有焦虑症状,陈某为此治疗花费医疗费共计808.08元。2022年4月,陈某遂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胡某诉至法院。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胡某就微信群的不当言论向陈某道歉,并赔偿陈某400元。
然法院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及时履行道歉及赔偿义务。陈某遂于2022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起始两人因矛盾太大不愿见面,导致调解工作一时之间开展不畅。执行法官遂分头电话联系二人,一方面积极做胡某思想工作,让其认识到辱骂行为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严重性;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耐心地倾听陈某的诉说,并对有着抱怨不满情绪的陈某悉心予以宽慰。在了解到陈某和胡某曾经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后,遂劝导二人不要因为激愤之时的口舌之争而僵持不下,应该积极面对面沟通协调、解开误会。在执行法官的多番劝导下,二人终于同意见面解决矛盾。最终胡某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同意公开在微信群向陈某道歉,并对陈某进行赔偿。待陈某经人邀请重新进入该业主群后,胡某在微信群公开发表了道歉声明,并拉着陈某的手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陈某也因委屈得以开释留下感动的泪水。这场因言行不当而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圆满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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