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银行卡被冻结 公司主动偿还2.8万元货款

时间:2022-08-23 10:13:53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欠货款2万余元未还,法院冻结公司账户后自动履行。近日,南谯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方式,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江苏某公司承建滁州某小区建设。2021年9月,因工程需要,安徽某商贸公司与江苏某公司签订《建筑材料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安徽某商贸公司向江苏某建设公司供应回填沙、再生混合料等材料。工程结束后,江苏某建设公司拖欠货款未支付,后经多次催要仍拒不给付,安徽某商贸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江苏某建设公司分期支付安徽某商贸公司货款6.7万元。给付部分欠款后,江苏某建设公司迟迟不支付剩余货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江苏某建设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迅速冻结了该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被冻结给该公司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该公司负责人主动将剩余货款2.8万元支付至法院账户。(孙梅梅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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