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拖欠抚养费成老赖 七旬父母替子履行

时间:2022-08-26 15:15:14 稿源:安徽法制报

  七旬老人徐某某夫妇本应儿孙绕膝、颐养天年,但没想到儿子成了老赖。8月12日,在得知儿子徐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心急如焚的徐某某夫妇匆匆赶到定远县人民法院,替子徐某履行了2万元执行款。

  2018年5月,刘某与徐某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女儿一直跟随母亲刘某生活,徐某外出打工对女儿不闻不问。今年1月,因徐某一直未尽抚养女儿的义务且拒绝与刘某沟通,刘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要求徐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和学费。案件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女儿跟随母亲刘某生活,徐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学费由刘某、徐某两人平均分摊。谁知到了给付女儿抚养费和学费时,徐某却屡屡拖延。本念及曾经的感情,刘某没有与徐某计较,但徐某的多次拖延拒付彻底寒透了刘某的心,无奈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与徐某取得联系后,以维系亲情为切入点,劝其想办法履行义务,同时向其强调拒不支付抚育费将面临司法拘留等严重后果。但徐某却以自己在外面务工只够糊口,手头没钱给学费和抚养费为由,继续拖延履行。面对屡次失约的徐某,法院依法将其限高纳入失信人名单并冻结其银行账户。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徐某便将自己拖欠女儿学费和抚养费的事情向父母和盘托出。得知此事后,心疼孙女的徐某某夫妇于8月12日下午匆匆赶到法院,将儿子拖欠的学费和抚养费共计2万元交到了法院账户。想到已为人父却无责任心的儿子,夫妇俩也不断自责。

  法官提醒:

  家事无小事,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血浓于水的亲情永远不会改变。作为一名成年人,应承担起自己该负的责任,虽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可以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尽量将离异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同时,作为父母,要担负起顶梁柱的责任,更好地教育下一代,切不能让他们永远躲在父母庇护的羽翼之下,成为“啃老”一族!(通讯员 丁岚)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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