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法官送达罚款决定书 被执行人当场还钱

时间:2022-09-19 15:08:58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谯城法院执行法官赴合肥直奔被执行人合肥某公司的办公场所,现场向合肥某公司送达罚款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50万元的罚款,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场慌了神,立即表示现场履行义务。

  据悉,2017年,合肥某公司承建亳州市某小区的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从申请执行人亳州市某公司处购买建筑材料,后经双方结算,合肥某公司共拖欠亳州市某公司货款137606元。在亳州市某公司多次催要后,合肥某公司仅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9万元,剩余的47606元货款拒不支付。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合肥某公司限期支付亳州市某公司货款47606元。

  判决书生效后,合肥某公司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及时启动对该公司名下财产的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有多个账户均有存款,但是均为农民工工资专户。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希望该公司能够主动履行义务,但该公司置若罔闻,拒不履行。

  鉴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最终,该公司迫于执行压力,当场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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