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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拖欠货款不支付 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立履行
时间:2022-10-19 11:15:04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近日,灌云某医院将全部执行款125206元打至谯城法院执行款专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9年至2021年期间,灌云某医院陆续从安徽某药业公司处购买中药材,该药业公司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中药材品种、质量完成交付,但医院每次均支付部分货款。后经双方对账结算,灌云某医院共拖欠安徽某药业公司货款125206元,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安徽某药业公司将灌云某医院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还款协议。
调解书生效后,灌云某医院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安徽某药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向灌云某医院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对方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仍然无动于衷,没有还款意愿,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在得知账户被法院司法冻结后,灌云某医院的工作人员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并表示希望宽容几天时间,执行法官也耐心地向其阐明了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
最终,在执行法官规定的期限内,灌云某医院将全部执行款打至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顺利执结。(曹友喜)
编辑:杨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