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法院:执行干警情法并重 成功化解交通纠纷

时间:2022-11-24 10:14:55 稿源:泗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0日,郝某彬驾驶四轮拖拉机与郝某聪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郝某聪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郝某彬负事故主要责任。后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郝某聪亲属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郝某彬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郝某聪的亲属各项损失共计738335.2元。判决生效后,郝某彬未有履行该赔偿义务,郝某聪亲属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郝某彬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并多次督促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且通过线上查控发现郝某彬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为核实郝某彬的真实家庭情况,执行干警通过走访村委及村民,获悉其家庭确不具备一次性支付该笔赔偿款的条件。同时,郝某聪亲属因亲人离世,与郝某彬矛盾颇深,一度拒绝与郝某彬达成和解。

  面对两难情形,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说清利害,告知郝某彬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危害,正告其应当以积极的态度获得郝某聪亲属谅解,另一方面多次与郝某聪亲属进行沟通交流,安抚其情绪,告知其郝某彬家庭现状。通过不懈的努力,郝某彬态度诚恳的表示认识到自身错误,为发生在郝某聪亲属身上的悲剧致歉,表示愿意积极筹备赔偿款并按期支付。郝某聪亲属也同意与郝某彬达和解协议。至此,该案成功和解。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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