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提级执行 五年未结旧案终“六案同结”

时间:2023-01-30 10:37:39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安乐的春节,2023年以来,蚌埠中院执行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强制执行措施、提级执行等手段,促进案件有效解决。近期,一件五年未结的旧案在执行法官持续不懈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得到圆满解决,同时因该案衍生的其他5件执行案件也一并化解。

  安徽博某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某氟公司)与李某民、张某归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蚌埠中院于2018年5月份作出判决,由李某民返还博某氟公司出资款1275万元,并赔偿该款项的损失即以1275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4年1月3日起至款项归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张某归返还博某氟公司出资款1225万元,并赔偿该款项的损失即以1225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4年1月3日起至款项归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驳回了博某氟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民、张某归未主动履行义务,博某氟公司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院拍卖了李某民名下位于蚌埠的二套房产,得款854000元。2020年5月9日裁定拍卖李某民、张某归与李某颖共有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的一套房屋。但李某民、张某归与李某颖不同意协商份额,博某氟公司提起代位析产诉讼,最终判决李某民、张某归与李某颖对上述房屋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承办人遂与李某民、张某归与李某颖等人进行沟通交流,但李某民、张某归拒不配合,不断信诉,且李某民母亲还在该房屋中居住,年已90余岁,本院强制腾退该房产风险巨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同期,全市法院执行的涉及博某氟公司与李某民、张某归股东出资纠纷系列还有其他5件案件,其中3件由怀远县法院执行,无一例外也都陷入执行僵局。为了便于案件一体解决,市中院主动将上述3件案件全部提级执行。一方面通过对被执行人坐落于上海闵行区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另一方面鉴于申请执行人公司的股东与被执行人都是合作关系,承办人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明法释理,最终于2023年1月9日实现5件案件实际执结,到位700余万元,1件案件达成和解协议,以和解方式结案。

  蚌埠中院一直注重案件实际执行效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本案中市中院主动担当,将系列案件提级执行一体解决,为系列案件的执行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市中院还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开展强制执行行动不停歇,全力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压降终本率、结案平均用时。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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