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执行和解”非缓兵之计 按期履行是正道

时间:2023-03-31 10:15:12 稿源:砀山县人民法院

  近期,在砀山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一起一年前达成执行和解的案件得以实质性执行完毕,当事人连声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周某在为魏某等人承接的装修工程施工时受伤,构成四级伤残。法院判决魏某等人赔偿周某各项损失八十余万元。案件生效后,魏某等人拒不履行。

  2022年4月,执行干警采取冻结资金、强制拘传等措施,耐心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初期,被执行人能够按期履行,后期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执行干警了解到情况后,于2023年3月再次找到被执行人,要求其必须一次性缴纳剩余案款,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最终意识到“缓兵之计”行不通,遂缴纳剩余案款23万元,至此案款全部执行完毕。(惠 芳 许士明)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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