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往返千里跨省执行 二十多万元货款终追回

时间:2023-04-10 16:34:42 稿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4月1日,舒城法院执行法官不顾休息日,往返千里跨省至苏州执行,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公司经营者吴某成功拘传至当地法院,为企业执行到全部货款285000元,依法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0年4月,舒城某服饰公司与吴中区某机械厂签订《生产设备买卖协议》,后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原告舒城某服饰公司将被告吴中区某机械厂、经营者吴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经过多起诉讼,2022年6月,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舒城法院审理,判决原、被告解除协议,被告吴中区某机械厂返还原告舒城某服饰公司货款285000元。案件生效后,被告吴中区某机械厂并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均未发现其厂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经营者吴某拒接电话还将原厂搬迁,导致执行法官一时难以查清吴某行踪,执行陷入了僵局。为了保障申请企业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向苏州当地几个大的快递公司发放了《调查令》,协助调查到吴某的新厂址。考虑到吴某系外地人,执行法官提前部署,在制定了详细的异地执行方案,确定吴某行踪后,3月31日下午,执行法官昼夜兼程奔赴苏州吴中区。经蹲守,于4月1日下午将正在厂里的法人吴某逮个正着。

  在吴中区法院执行局,企业经营者吴某面对申请企业要求给付货款很是抵触,执行法官看到吴某对抗执行带有赌气成分,遂耐心地对吴某释法明理,告诫他如果失信对企业运营影响很大,不利于企业发展,并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使吴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并打电话联系其代理律师前来协商分期付款事宜,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吴某当场履行15万元给付申请企业,下剩款由担保人进行担保,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4月4日,吴某又将下剩款135000元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本次跨省异地执行任务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圆满完成。

  企业有所需,法院有所为,尽管异地办案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舒城法院始终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助企纾困,切实维护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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