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正式启动“法院+公安”执行协作联动新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执行工作效率,切实解决“查人找物”难题,近日,定远县人民法院联合定远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强化执行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围绕进一步深化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在打击拒执罪、司法拘留、查人找物、重大警务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合作。
《实施办法》中明确,双方建立协助查找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机制。在执行案件中,对长期下落不明、逃避执行,定远法院已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人民法院已决定拘留的被执行人,定远县公安局协助定远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并及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关于查扣被执行人车辆,《实施办法》提出,双方建立涉案车辆联合查处、移交工作机制。定远法院在定远县公安局的协助下办理涉执行案件的车辆查封、扣押、解封和续封业务;建立由执行干警、法警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执行110”全天候24小时保持信息对接,接到公安机关反馈的查找信息后,应当在30分钟内指派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关于打击拒执犯罪,《实施办法》指明,定远县公安局对定远法院依法移送的涉嫌拒执罪、妨害公务罪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等,应当及时予以接收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在60日内向定远法院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对经审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后并作出逮捕决定的刑事自诉案件,由定远县公安局负责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追逃等工作。
据统计,今年以来,定远法院共向定远县公安局推送协查被执行人信息70余人次,移送被执行人车辆信息20余台次,定远县公安局通过系统核查、信息研判、临时布控等方式,向定远法院反馈被执行人有效线索50余次,有效车辆线索6次,协助法院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5人次,扣押车辆5台,涉及案件20余件,达成和解或自动履行11件,执行到位金额70余万元。
“法院+公安”执行联动,有效整合了法院与公安的职能优势,打破信息壁垒、织密查控网络,挤压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是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强效手段。下一步,定远法院将加强与定远县公安局的日常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通报联动情况,深化经验总结交流,不断拓展互通互联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协同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蒋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