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发区法院:“立审执”协调配合 执行一起案件化解系列矛盾
近日,芜湖经开区法院成功和解一起标的额35万元的执行案件,同时一并妥善解决了围绕该案产生的再审诉讼,该案件的成功和解,得益于该院立审执环节的协调配合。
原告赵某与被告柳某系亲属关系,被告以生意所需为由于2018年1月26日向原告借款25万元,于2021年10月26日借款10万元,约定2022年3月归还本息,但柳某至今未向赵某还款,原告遂向芜湖经开区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
2022年5月,经开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柳某向原告赵某归还借款本金35万元并支付利息。2023年1月,原告赵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赵某与柳某、邢某之间存在两个诉讼三起纠纷,其中一起为再审审查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虽然拍卖柳某房产能够使本案足额执行到位,但是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只会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其他案件的矛盾变得越发不可调和,后续的诉讼案件也会导致更多的执行案件。
为此,执行法官主动对接立案庭、审管办,充分发挥“立审执”协同机制,三部门联合化解此案,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经过三部门多次联合约谈调解,最终赵某、邢某和柳某达成执行和解,即赵某放弃本金6万元,邢某对29万元债务以及另案的5万元负偿还责任,6—8月偿还4万元,剩余欠款每月偿还1万元,直至债务清偿完毕为止;柳某向法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一起执行案的和解,化解两个诉讼三起纠纷。该案是芜湖经开区法院多部门联动,利用“立审执”协调配合模式,共同化解系列矛盾的缩影。“能动司法,主动作为”,执行一起案件,化解系列矛盾,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避免了关联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也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和执源治理。(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