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执行110”火速出警 高效执行获赞许

时间:2023-08-14 11:19:32 稿源:安徽法院网

  8月8日,霍邱县法院“执行110”火速出警,驱车近300公里,高效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安徽某建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与程某签订机械用油采购协议,后该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程某起诉至霍邱县法院,经判决安徽某建筑公司偿还程某油款及违约金共计4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安徽某建筑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该公司负责人拒绝履行剩余款项,逃避执行,法院仅执行到位49000元。8月8日,程某得知该公司法人辛某入住宿州市埇桥区某宾馆,立即拨打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110”电话,执行干警接警后火速出警,驱车近300公里,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执行法官立即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辛某答应一次性支付19万元款项,并找来担保人提供担保,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8月9日下午,申请人程某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对执行法官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徐振)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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