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执行敦促敲警钟 治愈“老赖”拖延症
男子赊购超市烟酒未付钱,案件执行中,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后又犯起拖延症。9月20日,南谯法院“执行110”火速出警,即将拘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时,迫于强制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当场履行。
2020年初,张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向小区门口超市订购烟酒,双方经微信对账、结算,张某微信转账支付货款790元,尚欠货款1.4万余元未给付,后超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张某偿还欠款。判决书生效后,张某仍未按期履行,超市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仅查扣到案款584元。因案件金额不大,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可能具备主动履行能力,经与被执行人张某联系,讲明利害,督促其履行,被执行人张某也表示目前自己资金紧张但愿意积极履行义务。后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当场履行2000元,且承诺余下欠款分期支付,案件终结执行。
然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被执行人张某却未依约兑现承诺,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亦未果。9月20日晚11点,申请执行人“偶遇”从外面吃完饭返回小区的张某,立即拨通了南谯法院执行“110”,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立即驱车前往该小区,将正在家中酣睡的张某喊醒,满身酒气的张某惊诧道“这么晚还来?你们都不睡觉的啊?”执行干警为不打扰家中孩子休息,将张某带至楼下小区广场内,告知其“因不守诚信,现在依法对你拘传,如果仍坚持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对你司法拘留十五日,现在请跟我们回法院”。慑于强制执行法律威严,被执行人张某顿时慌了神,连忙承认了错误,现场向法院案款账户转账2000元,保证这次一定按时履约绝对不会再拖延,至此成功治好了被执行人的“拖延症”。
强制拘传、强制拘留等措施对治疗被执行人的“拖延症”有显著“疗效”。针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症状”,南谯法院将不断升级创新执行措施,因案施策、对“症”下药,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全力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吴丽君 王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