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执行110”:两地法院协力拘传失信人

时间:2023-10-31 15:45:49 稿源:安徽法制报

  “你好法官,我在宁国市发现了被执行人吴某,请你们尽快过来!”“不要着急,我们会尽快赶过去。”10月15日,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电话后迅速出警,在宁国市法院的协助下,顺利将被执行人吴某强制拘传,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16年10月,包工头吴某将承接的某学校教学楼加固工程转包给胡某承建。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吴某尚欠胡某工程款6万元,胡某多次催要无果,便将吴某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吴某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但吴某未履行生效判决,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询,吴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其长期在外,行踪不定,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今年10月11日,了解到吴某在宁国市某工地出现的消息,定远县法院立即通知正在宣城市办案的执行干警寻找,却再次扑空。10月15日上午,定远县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请人胡某打来的电话。为防止被执行人再次隐匿,法院当即联系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110”干警协助控制吴某。接到协助执行的请求后,宁国市人民法院干警火速赶往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当日下午,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吴某从宁国带回定远。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吴某现场支付了5000元,并希望胡某同意下剩案款分期偿还,申请人考虑到双方曾经多年友情,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也得以顺利执结。(通讯员 丁岚)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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