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百日攻坚”有力度 善意执行显成效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近日,枞阳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使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既维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人企业的正常运行。
左某与刘某、潜山某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山能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刘某及潜山能源公司拖欠左某劳务工资三十万余元,左某遂诉至法院,嗣后因刘某及潜山能源公司多次食言拖延履行,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枞阳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向被执行人刘某及潜山能源公司依法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提起了网络查控,此后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刘某,希望其能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但刘某以公司接连亏损为由,希望能暂缓履行,待公司业务有所好转后,自己会积极主动地履行。为验证刘某这一说法,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刘某所在的潜山能源公司,经过实地调查走访,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刘某及潜山能源公司接年亏损的经营情况如实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左某。鉴于被执行人确无力履行的情况,左某也表示自己能够理解,但自己生活压力很大,也是实属无奈。执行干警耐心地对刘某释明法律,向刘某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使刘某认识到不履行还款义务是违法悖理的行为。最终,刘某为表示诚意,通过亲戚筹款当场履行了五万元执行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干警的善意执行有效缓解了双方的矛盾,被执行人表示会按期履行剩余案款。
接下来,枞阳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汪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