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法院:善意文明促执行 府院联动解“薪”愁

时间:2024-05-24 16:33:35 稿源: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5月21日,烈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媛媛带队走访企业、机关,开展涉一百余名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化解活动,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飞陪同。

  赵媛媛一行首先来到被执行企业安徽某置业公司,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郭西凯通报了案件的执行情况,并对被执行企业安徽某置业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赵媛媛提醒该企业,欠薪事关广大农民工利益,事关企业的经营信誉,法律对“恶意欠薪”打击力度大,被执行企业务必提起高度的责任感,避免因延迟履行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在得知被执行企业安徽某置业公司并无逃避履行的主观恶意,而是因前些年疫情原因导致资金流转困难,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履行支付工人工资义务的情况后,烈山区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被执行企业足够的“喘息”时间,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企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协调过程中,执行干警适时分析并有针对性地调整执行方案,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初步达成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

  随后,赵媛媛一行来到古饶镇政府,与古饶镇党委书记陈平生就被执行企业安徽某置业公司摆脱经营困境、打开销售出路进行充分探讨,并分享了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相关经验。双方达成共识,突破执行困境要努力寻求实现“共赢”的切入点,一方面既要切实保障农民工的胜诉权益得以及时兑现,另一方面也要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可能地减轻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此次活动,烈山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转换执行思路,以退为进,以柔为刚,选择“放水—养鱼—经营—清偿”的执行路径,给被执行企业留出一条“活路”,帮助被执行企业找到发展的“正路”,最大可能地恢复企业生存发展的能力和清偿债务的能力,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企业的生存发展利益,实现了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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