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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集法院:“截和”朋友欠款 连本带息归还
时间:2024-06-24 16:26:59 稿源:安徽法治报
获取钱财必须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付出和其他合法程序取得,不义之财决不能取、不当得利必须返还。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
2019年,原告李某的朋友王先生(案外人)欠李某3万元。同年4月20日,王先生将所欠3万元以现金的方式委托被告胡某转交给李某,后胡某以微信转账方式交还给李某1万元。李某多次联系胡某讨要剩下的2万元,胡某则一直未归还。无奈之下,李某将胡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尚有调解的余地,且李某、王先生、胡某三人均为多年好友,若简单判决恐激化彼此之间的矛盾,便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安抚李某情绪并倾听其诉求。了解到李某的具体诉求后,法官从法理层面明确告知胡某“据为己有”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行为,应依法全部退还给李某,并从情理角度说服胡某,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且不可贪小便宜吃大亏,胡某也表示当时因为一些紧急的事情,没有及时还,自己很愧疚,愿意承担部分利息。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消除心中隔阂,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该起不当得利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郝灵芝 肖启蒙)
编辑:徐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