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法院:“徽动执行”再行动 保障民生不停歇

时间:2024-09-04 16:22:42 稿源: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8月29日清晨6点30分,潘集区法院聚焦涉小标的、涉党政机关、涉超期未结、涉刑事涉财等重点领域执行案件,开展“徽动执行”之重点突破专项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执行干警列队集合,整装待发,党组成员、副院长周雷作动员讲话中要求要坚持规范执行,因时因事因人灵活施策,用足用活用好强制措施,确保把生效裁判文书变成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执行干警兵分三路按照预定计划奔赴城区及周边乡镇,积极寻找被执行人踪迹。此次集中行动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定践行,面对复杂多样的案件和挑战,法院干警们秉持着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依规采取拘传、拘留、查封、扣押等各类强制执行措施。

  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被告未某应向原告潘某、蒯某给付分割赔偿款。因被告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两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未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未某,其以身在外地为由,拒不露面,躲避执行。

  7点30分,执行干警驱车近一个小时,在未某家中将其找到。未某起初毫无还款意愿,以“没有钱”为由拒绝还款,执行法官轮流劝导未某,希望未某主动履行,如不还款将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未某的女儿代为偿还赔偿款3.7万余元,剩余欠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江某与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江某采取逃避执行态度,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为确保执行程序取得实质性进展,执行干警在社区及居民的帮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所在的住址。然而,被执行人并不在家,执行干警便在其家门口张贴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张贴预处罚通知书、预拘留通知书,告知其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在看到通知书后,意识到法院是动“真格”的,当天下午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该全部债务,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5人,执结案件5件,扣押车辆一辆,张贴公告50余张,到位金额11.3万元。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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