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法院:200公里执行路,查获1辆车、12万!

时间:2024-09-05 16:54:04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线索,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安徽某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家居公司)所在地安徽省巢湖市,成功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并扣押奔驰车一辆,收到银行转账12万元!

  2023年2月,安徽某铝业有限公司(下称铝业公司)与家居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一份,约定铝业公司向家居公司供应门窗铝料型材等,若发生合同货款纠纷协商不成,家居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同签订后,铝业公司依约交付了产品,但家居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同年10月,家居公司及赵某向铝业公司出具付款承诺书,确认所欠货款为108.9万元,并承诺分期还款。然而,家居公司及赵某仍未履约,铝业公司诉至法院。经该院审理查明,铝业公司后期拖回部分货物,价值1.7万元,故最终判决家居公司支付货款107.2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赵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家居公司及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铝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家居公司及赵某名下无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仅赵某名下有一辆奔驰车,但因不知车辆具体下落,案件陷入僵局。

  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线索举报后,立即前往家居公司所在地。刚进公司,执行干警便发现赵某的身影,同时发现赵某名下的奔驰车正停放在公司内,遂立即将车辆扣押,并将赵某带至巢湖法院。法院调解室内,执行干警对赵某释法明理,敦促赵某主动履行判决内容。经过长达2小时的沟通,赵某当场将筹集到12万元转账给铝业公司,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较大,执行干警将赵某名下的奔驰车扣押回天长法院,若后期赵某未按约履行,将依法拍卖该车。

  风轻露重秋意浓,一夜凉寒一夜秋,变的是温度,不变的是坚守。天长法院将继续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查找和财产处置力度,以实际行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姜宏乔)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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