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执行110”深夜出击 凌晨促成案结

时间:2024-11-07 17:11:19 稿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喂,请问是南谯法院执行局吗?我找到人了,他现在就在家里,你们赶快过来!”

  “收到,我们马上出警!”

  11月4日夜间10点,南谯法院执行110”接收举报线索后,迅速赶至现场,成功控制被执行公司法人。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于次日凌晨促使其当场兑现1万元并达成和解协议。

  朱某系滁州某公司的员工,后因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工资迟迟未支付。经朱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申请劳动仲裁。该案经滁州市南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滁州某公司应向朱某支付劳动报酬3.5万余元。调解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朱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逃避执行。11月4日晚,南谯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迅速集结出警,赶赴被执行公司法人张某居住小区,对其实施拘传。

  法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向被执行公司法人张某释法析理、阐述利害关系,引导其主动履行。然而,张某心存侥幸,拒不履行。鉴于张某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措施。看到法院动了真格,张某害怕自己被拘留,立即多方联系、四处筹款。最终,张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1万元案款并承诺剩余欠款分期偿还。此时,已是次日的凌晨2点。

  心存侥幸、逃避执行,终将自食其果。南谯法院将始终全力以赴,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坚决打击所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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