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法院:把企业的“心上事”当作自己的“上心事”

时间:2024-11-28 17:21:36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是真心把我们企业的难事当成自己的事,是你们的倾力执行让企业有了真金白银的获得感。”安徽某化工公司工作人员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为企解忧,秉公执法公正高效”的锦旗送给执行法官。

  近日,铜官区法院两赴涡阳倾力执行,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4万余元,申请企业特意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难讨的货款

  2022年12月,安徽某化工公司向安徽某新材料公司提供化工产品,付款期限届至后,经多次催告对方仍不付款,安徽某化工公司无奈诉至法院。案件胜诉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车,随即委托外地法院予以查封,但未能实际扣押。执行法官通过邮寄执行法律文书、短信、电话等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其均置之不理。经查询,被执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省内有多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均未执行到财产。

  奋力地执行

  既然常规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法戳到被执行人的“痛处”,那只能通过查找到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来破题。执行法官先让申请企业“探路”,以商谈付款方案为由约见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再在当地法院协助下拘传。

  “你是安徽某新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吧?因你拒不接受法院传唤、拒不报告财产,本院现依法拘传你至涡阳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现场出示工作证件和拘传票。

  “你公司名下的那辆车是你在开吗?本院现责令你将车辆交付法院扣押。”执行法官严厉责问。

  “车在公司大院里,我这就让人开到涡阳法院。”孙某无奈地说,“我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李某,他做的事让我来背锅,我真是太冤了,我这就让他过来处理。”

  最终,在涡阳县法院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两个月内付清剩余货款,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及其配偶提供履行担保,并将车辆交由法院扣押。

  圆满地执结

  “这都三个月了,对方还没付款,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这可怎么办啊?”电话里申请企业既无奈又气愤。

  依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依法追加代履行担保人为被执行人,并评估拍卖了扣押车辆,但仍剩余15万余元未执行到位。

  执行法官决定再赴涡阳执行。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事先查询到了孙某的住处。

  “因你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依申请人申请,本院决定对你司法拘留15日。”执行法官现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在涡阳县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将孙某送至该院羁押室。

  “公司应收账款还没到,真的付不了,再宽限半年吧。”孙某恳求道,“这次我保证按时付款,我这就让我妻子筹2万元,余款今年11月付清。”

  面对孙某的“故伎重演”,执行法官不予理睬。最终,孙某迫于拘留压力,让其妻子王某出具《代履行承诺书》,并提供王某名下正在装修的房产作为担保,承诺如到期不履行,由法院评估拍卖该房产偿债。

  “法官,麻烦提供一下法院执行款账户,我把剩余货款转过去。”孙某焦急地说,“请法官解封担保房产,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申请企业收到执行款后很激动,“没想到执行工作这么难啊,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铜官区法院坚持把企业的“心上事”当作自己的“上心事”,将企业的执行获得感作为工作目标,不怕难、不嫌烦,开动脑筋想办法,不遗余力勇攻坚,尽最大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方啟敏)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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