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法院对一财产刑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时间:2020-08-14 09:08:46 稿源:宿州市灵璧县人民法院

  8月12日,宿州市灵璧县人民法院对王灵龙、程伦江、杨娟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财产刑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场查封房产39套,推进“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向深入开展。

  王灵龙、程伦江、杨娟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财产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建了由执行局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快速行动、迅速出击,内外联动、密切配合。一方面,对内,执行局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涉案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车辆、房产、股票、证券等信息及时提起查控措施;与立案、审判部门协作配合,对随案移送的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情况开展具体核查,查实后立即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对外,与公安机关做好对接工作,办理好公安机关查控财产的交接手续,后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主动加强与协助执行单位联系,提请线下查询,对查询到的财产立即采取查控措施。

10.jpg

12.jpg

13.jpg

111.jpg

  8月12日,灵璧法院执行局组织10名执行干警来到庆丰家园和汴水苑小区,在灵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小区物业的协助配合下,依法现场查封涉案房产39套,引起广大群众围观议论,为灵璧法院实际行动扫黑除恶点赞。执行过程公开公正、文明规范,全程使用执行记录仪录音录像,并做好执行记录工作。同时灵璧法院抖音平台发布了现场执行工作小视频,收到广大网友的浏览和点赞,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今后,灵璧法院将继续开展好“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涉黑恶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铁拳出击、强势亮剑,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赵李红)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