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法院:瞄准“钉子户” 突显强制性

时间:2020-08-25 08:35:22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0日8时,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教导员卢荣富接到申请人马某某的电话,确定了被执行人邓某某所在位置,卢荣富立即组织干警奔赴现场。

  被执行人邓某某在本院有多起执行案件,案由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民间借贷等。被执行人邓某某经各案的申请人与承办人催促,都以各种理由未向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累计金额达到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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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上午8时20分,执行干警赶到邓某某所在的某水厂,迅速找到被执行人邓某某并将其立即控制。在带离被执行人邓某某时,邓某某态度蛮横,不愿配合,对此,执行干警果断将其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邓某某在法院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时态度恶劣,拒不支付相关款项。在执行干警严正告知了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导致的严重法律后果后,邓某某仍然执迷不悟,没有丝毫还款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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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邓某某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挑衅,执行干警遂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在经过核酸检测等准备工作后,依法将其送至庐江拘留所实施司法拘留。

  今后,庐江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对“老赖”们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同时,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将惩治老赖的“组合拳”打出力度、打得精准,保证“江淮风暴”执行力度和攻坚势头不减,进一步扩大执行社会效果。(侯盼盼)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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