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法院与阜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执行联动再升级

时间:2020-09-11 08:57:44 稿源: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切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执行愿景,进一步加快执行联动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效率,9月10日上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阜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举行“互联网+不动产司法查询”合作签约仪式,签订了《不动产查封登记窗口前移法院合作协议》。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常生,阜阳市三区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樱,阜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景于雷、副主任王平,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科科长程杰、信息科科长王峰等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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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樱表示,此次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是双方前期充分酝酿和协商的结果,双方的签约标志着阜阳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成功实现与法院信息共享。专线的开通减少了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员房屋信息的时间,大大提高了法院的执行效率,也是深化上级部门“放管服”改革要求的一大举措。

  常生对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尤其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认为,现阶段房产查询需执行人员携带被执行人信息至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每一次查询,需两名执行人员,耗时费力。专线的建立,让“数据跑路”代替了人员跑路,执行人员坐在专线电脑前就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结果立等可取,执行效率将大大提高,最大限度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为破解执行难又新增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夯实了阜阳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真正实现了法院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双向减负、效率共进。

  最后,与会双方还就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平台数据使用注意事项、查控专员的培训,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达成共识。下一步,双方将发挥合力优势,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信息共享方式,保障执行活动顺利进行,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阜阳市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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