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两级法院多措并举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时间:2020-10-14 09:08:41 稿源: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充分利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中心的线上、线下调解平台,加大对劳动争议、合同、侵权纠纷等案件的调处力度;深入推进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切实发挥破产制度挽救困境企业和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功能;善意文明执行确保,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今年以来,淮南市两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落实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23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司法保民生、促发展、助营商、稳预期的作用。

  积极贯彻及时部署

  5月底,我省出台《安徽“六稳”“六保”政策措施50条》。

  9月18日,淮南中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参加全国法院专项执行行动视频部署会。程丹丹摄

  6月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在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部署会上,擂响2020年全省首次统一执行行动的战鼓。6月,全省法院通过执行到位真金白银,切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7月27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妥善化解金融纠纷,依法支持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合法合规的交易模式,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保持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全省领先,切实发挥破产制度挽救困境企业和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功能。

  同时,《意见》密切结合淮南发展实际,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对淮河、舜耕山、上窑山等地生态环境以及淮王鱼和芡实水产种植资源的保护力度,保障淮河(淮南段)岸线环境整治、湿地保护和生态经济带建设。要求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妥善审理土地权属流转纠纷案件,依法依规认定承包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效力。牢牢把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两淮煤炭基地”的定位,妥善审理涉及煤矿、发电等能源企业案件。

  9月17日,八公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带着被执行人前往医院为申请人送去执行款20000元。李仁群 摄

  8月24日,淮南中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部署,迅速安排淮南法院贯彻落实工作。重点要求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落实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23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司法保民生、促发展、助营商、稳预期的作用。

  今年以来,淮南市两级法院先后结合《意见》推出多项司法服务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组织开展17次涉中小企业、涉民生、涉党政机关等专项执行行动,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智能化诉讼服务,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通过电子送达、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云庭等在线方式办理诉讼事务,切实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办案中。

  9月18日,淮南中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陆胜祥、省政协委员刘忠在淮南中院分会场通过视频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视频动员部署会。

  “全国法院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形势任务作出的一项重要安排。淮南两级法院在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活动中,很接地气、颇有成效,希望借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淮南法院能再立新功,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陆胜祥在会后对淮南法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作出了极大的肯定。

  聚焦审判护航发展

  4月15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6月12日,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某等人涉黑案,敲响了该市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涉黑案件“线下”庭审第一锤。

  8月21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采砂案,以被告人孙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7年10至12月份,孙某伙同他人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淠河河段禁止采砂区域采砂。孙某等三人以实际资金入伙,其余两人以干股入伙,并约定共同分红。经评估,孙某等人的两处沙场库存黄砂总价值为241139元。

  9月15日,凤台县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对被告人孙某兵等2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6月24日,田家庵区法院执行干警在集中执行行动中,查封被执行人的生产机械设备。陈海波 摄

  淮南两级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审慎司法,以维护稳定为首责,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稳定、扰乱市场秩序、妨害复工复产的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黑恶势力犯罪、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今年以来,淮南两级法院大力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做好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积极运用简易审、速裁、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结,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快速处理。

  8月18日,在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内,随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12起涉农民工讨薪纠纷得以圆满解决。4月至6月,夏某等12名农民工跟随被告袁某在某老旧小区做天然气改造工作。施工期间,袁某支付了12名农民工部分工资款。工程完工后,12人剩余的工资款共计8万余元,袁某一直未结清。经多次协商未果,12名农民工分别将袁某诉至法院。

  立案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该案法律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合诉前调解,建议12名农民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后,立案法官将案件转送至诉调对接中心,并委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矛盾得到缓和,诉前达成协议,袁某当场兑现拖欠的全部工资款。至此,12起涉农民工工资纠纷妥善化解在诉前。

  7月1日,凤台县法院审理一起涉黑案件。陈雪 摄

  9月初,捧回“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的大通区人民法院,是淮南法院在“六稳”“六保”工作中优化诉讼服务的缩影。该院大力推进智能化诉讼服务,在防疫形势要求下,全面普及电子送达、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云庭等在线方式。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实现“隔空”打官司。

  今年以来,淮南法院多次以网络直播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既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办理破产案件的必要措施,也是为了更加充分保障广大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有效方式。

  8月28日9点,田家庵区法院主持淮南市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直播的形式顺利召开。

  9月4日下午,凤台县人民法院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凤台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近两百名债权人通过网络观看、参与。参加网络表决的债权人按时上线,全程参与会议直播,并以网络投票形式行使表决权。

  善意执行审慎处置

  及时执结涉民生案件,善意执行涉小微企业案件,重拳出击“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今年以来,淮南两级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对拖欠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人债务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或上下游企业,依法审慎执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产业链有序运转;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

  在深入推进“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中,全市法院今年以来共执结51件涉黑恶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001.59万元。

  大通区法院为辖区“无讼村(社区)”授牌。陈慧珺 摄

  两级法院落实“一把手”责任制,靠前指挥,统筹协调,淮南中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分别负责包保一个基层法院,常态化督查督导“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落实情况并向市中院党组汇报,疏通难点堵点,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黑财清底”任务目标。同时完善“扫黑除恶”全流程管理,切实提升“黑财清底”执行效果,立案环节,开辟涉黑涉恶案件“绿色通道”,强化快速立案、快速执行、快速结案,提升执行效率。充分运用“互联网+线下”执行模式,及时通过网络财产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证券、车辆等财产线索,线下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常住地、财产所在地进行深挖核查财产线索,摸清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提升打击精度。

  淮南中院会同市“扫黑办”,召开“黑财清底”工作联席会,加强与公安、检察等联席机关联动协作,对接侦查机关移送的财产清单和财产线索,逐案排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确保无遗漏。积极与基层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沟通协作,深入调查被执行人的社会关系、财产信息、工作经营情况、家庭情况等与执行相关信息,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和流转轨迹,确保无遗失。发动群众力量,鼓励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为其保密,确保无死角。

  在重拳出击的同时,淮南法院兼顾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

  田家庵区法院执行局针对劳动报酬类案件,优先采取各项措施,力求及时执结,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劳有所获。在柏某与安徽省某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经田家庵区法院庭审后,判决两公司给付柏某工资120650元。判决生效后,两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理由一直拖欠,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田家庵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迅速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进行了查控,立即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并将案件及时流转至实施团队。实施团队执行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立即找到被执行人公司法人,与其进行谈话,耐心地释法明理,告知法院已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公司的银行账户,资金流通将会受到限制,如仍不履行后续将会采取限制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其他强制措施。

  8月28日,潘集区法院巡回审理因采煤沉陷致梨园下沉引发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杨穹琼 摄

  最终,该案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以及执行强制措施下,被执行人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约上柏某,一起到法院当着执行法官的面将执行款如数转到柏某的银行账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9月17日,八公山区法院开展“迎中秋、保民生”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参加干警31人,出动车辆8台,截至下午5点30分共拘传到院9人,执行和解6件,执行完毕8件,迫于法院威慑力,9名被执行人全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到位总金额182.7万元,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9月18日凌晨5时,潘集区法院组织39名干警,分四路开展“江淮风暴”秋季凌晨执行行动,重点对一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涉金融债权、涉党政机关等民生案件进行专项执行。(方硕)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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