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两级法院精准发力保障“六稳”服务“六保”

时间:2020-11-16 11:16:54 稿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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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安徽省滁州市两级法院主动作为,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线上线下一起发力,保持执行攻坚韧劲;通过处置“僵尸企业”,实现“腾笼换鸟”,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突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全面复工复产,促进滁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盘活资源为经济发展添动能

  位于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润发食品公司将厂房土地进行抵押担保,向银行借贷巨款。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倒闭,借款也未能偿还。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该公司给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谯区法院准确把握新产业进驻开发区的政策,引导竞买企业与管委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深度对接,最终以2585万元拍卖成交标的物,成功引进一家高新科技企业,实现厂房土地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在新企业准备入驻时,却受到了来自涉案厂房住户们的阻挠。法院在现场张贴法律文书,多次耐心劝告,但住户们仍拒不搬迁。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13日,南谯区法院出动30多名干警,对厂区内的住户强制清场。2小时内,9000余平方米的厂房和办公区域清场完毕。新企业于6月进驻后,很快投入生产。滁州市委书记张祥安来到新企业调研时,对南谯区法院快速完成闲置资产和落后产能的“腾笼换鸟”,为滁州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的工作给予肯定。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面临种种困难,全市法院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强制腾退、加快‘执转破’案件办理进度、司法拍卖等手段,盘活企业资产,尽心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徽如是要求。

  面对辖区“问题企业”留下的执行积案,滁州中院与滁州经开区管委会建立“问题企业”快速处置工作协商机制,全面梳理辖区内因企业停产导致执行难案件的总体情况。按照“一案一卡”掌握涉案企业现状,推行“问题企业”立、审、执一站式工作模式,完善企业市场化救治和退出机制,努力实现去产能、促发展、保稳定。

  处置“僵尸企业”,是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激发辖区经济发展活力的有效途径。明光市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对“僵尸企业”的处置力度,盘活了破产清算后的致远学校2218万余元闲置资产。该院全力保障明光市“工业强市”战略大局的做法,得到明光市委市政府的赞扬。

  凤阳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转破”案件中,注重在财产处置价格上做加法。安徽优优反光材料有限公司资产长期无人管理,厂区办公楼成为烂尾工程,无法办理权属登记,导致财产拍卖一拍、二拍均流拍。该院及管理人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到了3位意向购买人,经过83次竞价,最终以1622万元的价格成交公司财产,在起拍价1190万元基础上溢价432万元。据悉,截至今年10月底,凤阳法院共受理“执转破”案件6件,宣告破产6件,审结2件,化解执行案件162件,涉及执行标的额7588万余元,有效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发展。

  善意文明让执行更有温度

  梅某租下琅琊区扬子街道永阳社区的16.5亩土地后,将其转租给谭某用以加工、陈列景观石。永阳社区发现后,要求梅某返还土地。案件一审、二审均判令梅某返还土地,但梅某拒不履行义务。今年6月19日,永阳社区向琅琊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到涉案土地勘察后发现,谭某在此摆放了数吨景观石。“法官,真不是我不想搬,这么多景观石,去哪找空地放置,我也发愁呢!”谭某无奈地对执行法官说。

  推进执行工作的当务之急是解决谭某的后顾之忧。琅琊区法院院长周海燕主动带队执行,先后10余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协调搬迁地点。在法院与永阳社区的共同努力下,谭某最终租到新场地,并腾退出了土地。

  “许多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我们要求执行人员正确把握善意执行和强制执行的关系,在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滁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广斌说。

  滁州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意识,灵活审慎适用执行措施。多家基层法院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案件优先立案执行,帮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彰显司法温度。

  天长市内有5000余家小微企业,是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受疫情影响,不少小微企业陷入经营困难。为保证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资金能够正常回笼,天长市人民法院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出台《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灵活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为维护天长市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今年以来,该院高效执结涉企案件376件,其中标的额超百万元的66件,执行到位金额7200万余元。

  专项行动保持攻坚韧劲

  11月5日早上6时,来安县人民法院20名执行干警兵分四路展开了“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3名执行干警奔赴半塔镇,堵住了正要出门的被执行人蒋某。因蒋某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在去医院的路上,蒋某终于意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家属前来付款,案件当场执结。

  在当天的行动中,来安法院拘传5人,司法拘留2人,执结案件4件,达成和解协议1件。

  自最高人民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视频动员部署会召开后,滁州法院迅速掀起新一轮专项执行攻坚的热潮。像来安法院这样的集中执行行动,已成为全市法院的常态化行动。

  今年6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滁州中院第一时间要求全市法院结合实际,聚焦攻坚拖欠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债务、小标的、涉金融债权、涉党政机关、涉黑恶财产刑等五类重点案,重启因疫情暂缓的线下执行行动。全市法院“一把手”直接指挥、直接调度、直接参战,下沉一线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和命脉,对亟待复工复产的企业来说,资金更是关键。定远县人民法院院长侯金鹏出面调和一起政府拖欠建设工程款纠纷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时获得资金,尽快复工复产。琅琊区法院从执行到位率偏低、资产处置较难的金融债权案件突破,加快金融债权案件处置,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早日流入实体经济。截至2020年10月底,琅琊区法院共执结金融债权案件94件,同比增长168%,执行到位标的额8656万元,同比增长122%。

  在为期两个月的“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期间,滁州市两级法院共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5次,执结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454件,执结标的额3.7亿余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3亿余元;执结小标的案件4064件,执结标的额1.25亿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230万余元。

  完善机制促进执行更规范

  今年以来,滁州中院按照安徽高院关于“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方案部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固定下来,不断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推动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在滁州市委政法委支持下,滁州中院拟定了《平安建设考评办法(执行难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部分)》。《考评办法》的出台,对各县、市、区平安建设考评中与执行难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相关项目考评有了依据,也促进各地按照《考评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助力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能不能执行、如何执行,是法院执行工作经常遇到的一个难题。为填补全市法院住房公积金执行规范空白,3月16日,滁州中院与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程序、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法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协作和配合的工作程序。

  滁州中院还出台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选用一批具备资质等级条件的网拍辅助机构,对网拍辅助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细化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司法网拍财产的处置效率。全椒县人民法院在辅助机构的支持下,率先启用VR全景看房模式,对标的物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线上展示,大大提升了财产处置率和网拍成功率。在安徽法院“6·18网络司法拍卖节”中,滁州市两级法院淘宝网拍卖专区共上架住宅房、门面房、厂房、小轿车等43件执行标的物,成交15件,成交额达1915万余元。

  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滁州市不断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步伐,滁州法院也积极与周边省市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协作。南谯区法院就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订立了《执行工作跨域司法协作协议书》,明确从信息共享、高效协助等方面加强协作。今年以来,滁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事项委托4463件,其中省外委托的3291件中,长三角法院委托2392件,占全部事项的53%,司法协作工作成绩斐然。(周瑞平 商仑)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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