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肥东法院:打响春节后执行第一枪

时间:2021-02-22 09:01:46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月18日,辛丑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便顺利扣押一辆车,打响了新年执行的第一枪,取得开门红。

  早上8点,刚到办公室的石磊法官便接到了申请执行人高某的来电,他告诉石磊:被执行人周某某的车辆有了行踪。收到消息后,石磊即刻组织法警和车辆奔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法院干警发现周某的车虽然停放在路边,申请人家人正在看守着,但被执行人周某却迟迟没有露面,多方联系也未果,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将车辆贴上法院封条,并强制扣押至法院。

  据悉,2015年2月14日,周某通过陈某的关系向高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2018年7月14日还款10万元,2019年1月14日还款10万元,中间人陈某也自愿作为担保人在该借款上签了字。可约定时间到了,却不见周某有丝毫的还款意向。经多次催要,未果,高某便将周某及担保人陈某诉至法院。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及担保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成功冻结、扣划担保人陈某银行存款87272元,陈某自己也主动履行了12728元,致使申请人高某与陈某达成和解,并承诺剩余款项不再追究担保人陈某的责任。然而,被执行人周某却依然“我行我素”,况且周某的车辆也只是“纸上查封”,并未实际扣押。自该案立案执行以来,周某更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行踪不定,对于执行干警的执行措施一概不理。为此,负责该执行案件的石磊多次嘱咐申请执行人高某,一有周某的消息请立即告知,于是便有了开头这一幕。

  这是该院执行局打响的新年执行“第一枪”。新的一年,肥东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继续整装待发,乘势追击,竭尽所能,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执行”答卷。(柯畅)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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