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凤阳:十八位农民喜提执行款

时间:2021-09-02 08:39:46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月30日下午,骄阳似火,然而比天气更火热的是王某某等十八位农民的心情,因为他们领到了被公司拖欠许久的,7万余元土地经营权流转费。“感谢凤阳县人民法院帮我们老百姓执行到了钱!感谢执行法官……”他们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称谢。

  王某某等十八位农民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受让流转的土地,每年定期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公司一直未支付2020年度流转费共计7万余元,十八位农民多次索要未果后,将该公司起诉至凤阳法院。案经凤阳法院主持调解,十八位农民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十八位农民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了解到这十八位申请人年纪偏大,收入有限,案涉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费已经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便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展开调查。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以及线下走访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经营不善,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查控,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但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查找财产线索,经多方打听发现该公司有一长期合作伙伴。经过法官多次与该合作伙伴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其思想工作,该合作伙伴也被法官的真诚所打动,主动与该公司协调,最终同意代该公司偿还该笔执行案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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