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责主业 整治顽瘴痼疾

安徽法院突出建章立制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时间:2022-01-15 14:14:07 稿源:人民法院报

  建章立制是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突出任务之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清除流毒影响,整治顽瘴痼疾,着力提高审执质效、强化监督管理、推进队伍建设,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体现教育整顿成效。2021年1月至11月,安徽省各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3.82万件,同比增长23.94%,审结执结130.24万件,同比增长24.42%,结案率稳居全国法院前列。

  完善立审机制提升审判质效

  “第二批教育整顿不仅要着眼于省高院机关自身存在问题,同时要研究解决全省法院的共性问题,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在治建并举中根治顽瘴痼疾。”2021年8月18日,安徽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全省法院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

  能不能及时立案,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效率水平、体验公平正义的第一印象。安徽高院在全省法院落实“四深化四畅通”机制,通过深化诉调对接,畅通在线解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深化“一次办结”,畅通便民服务。发布诉讼服务“一次性告知书”,公布传统民事案由、民法典新增案由和新行政案由立案材料清单,方便群众快速立案。深化网上立案,畅通诉讼渠道。全面推进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和跨境立案,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家门口起诉”需求。深化适老诉服,畅通绿色通道。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推动全省50余家法院设立老年人诉讼服务绿色窗口,避免智慧法院与老年人之间产生数字鸿沟。

  针对少数法院存在年底排队立案、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等情形,安徽高院开展年底不立案专项整治,出台《关于严防年底立案不规范的若干规定》,明确禁止限号立案等拖延或变相拖延的不规范立案行为,明确网上立案巡查、来信来访来电监测、通报问责等制度,加强了立案投诉监督、社会监督。

  对当事人来说,顺利立上案之后,何时拿到审理结果又成了新的放不下的“大石头”。

  为加强源头管理,安徽高院党组要求全省法院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重点优化均衡结案管理体系、调整年度结案率和月度结案率基准线、新增收结案波动指数评价指标,将均衡结案要求落实到个案,以个案均衡推动整体均衡。

  “安徽高院指导各级法院严格规范审限变更审批程序,优化办案流程,集约高效推进案件排期开庭、合议庭评议、结案送达,完善四类案件监管、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审判权责清单等制度,防止个案拖延、提升个案质效。”安徽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江烽介绍说。

  在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评查化解专项行动中,安徽高院对在评查中发现的审限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积极推动建章立制。

  为从根本上解决审限变更不规范、违法超审限问题,安徽高院对2013年8月制定的《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夯实审限管理制度基础。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审判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数据显示,在2021年1月至11月全省法院均衡结案指标中,审限变更率为0.65%,30天内一审结案占比46.32%。

  健全长效机制规范执行行为

  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司法权威。

  2021年年初,安徽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专项活动和执行信访化解年活动,进一步推深做实执行长效机制。

  针对执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徽高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决定在院教育整顿办增设执行问题整治组工作专班,负责组织推进涉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进整改落实落地。

  安徽高院先后制定1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执行管理、执行业务、执行保障等工作。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案款违规发放等执行领域突出问题,我们在2021年10月对《关于执行款物管理的工作指引》进行了修订。条文从22条增加到49条,从案款管理扩展到财物管理,制定了一套全流程、精准化、系统化的规范。”安徽高院执行局干警何军介绍说。

  修订的《工作指引》实施后, 安徽省126家法院已全部设立了执行款专户或执行款科目,全省实现执行款单独管理。2021年11月5日,全省法院违规超期案款实现动态清零,共清理发放超期执行案款金额92.6亿元。

  除了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安徽高院还进一步夯实执行长效机制,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执行工作实效:

  ——建立执行进展情况主动告知机制,下发通知,明确向申请执行人告知的内容、期限、方式以及告知后申请执行人异议处置方式;

  ——建立涉执信访案件包保化解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执行局负责人包保化解涉执信访案件责任;

  ——建立执行行为裁判尺度规范化机制,制定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执行指引,完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认定、管理和退出机制;

  ——完善关于执行不能案件公示工作指引,严格落实执行不能案件的认定标准、审批程序和公示方法,进一步规范终本案件结案程序,推进执行公开。

  执行机制的不断健全,促进了执行质效的提升。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94329件,同比上升33.35%,结案450107件,同比上升32.75%,执行到位金额423.28亿元,执行“3+1”核心指标居全国第一方阵。

  肃清流毒影响强化队伍建设

  作为重要的国家公权力,司法权一旦失守,将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法院队伍至关重要。

  “第二批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安徽高院把肃清流毒影响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安徽高院政治部主任、院教育整顿办副主任李亚东说,安徽高院引领全省法院认真开展“肃清流毒影响不彻底”问题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全面彻底肃清张坚流毒影响切实加强全省法院队伍政治建设的通知》,上下联动、一体推进,使得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

  安徽高院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系统排查执法司法廉政风险点,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和制约监督体系,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严格干部选用。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等5项制度,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政治督查、纪律作风巡查常态长效机制,狠抓“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制定禁止法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实施细则,修订干警业外活动行为规范;

  ——细化防范机制。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梳理风险点93个,制定具体防范举措35条;

  ——提升干部能力。立足司法协作,加强司法培训,主动对接法治服务“长三角”建设,与沪苏浙法院建立对标学习长效机制;

  ——提高职业认同。注重强化典型引领,制定关心关爱干警工作意见,完善健康体检、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认真落实干警休假制度,缓解干警身心压力。

  转变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是法院队伍素质提升的显著体现,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最直接的感受。安徽高院第一时间主动会商省财政厅修订完善《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办法》,优化退费办理流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严格办理责任落实,全省法院以最快速度完成退费金额6.82亿元。为防止诉讼费退费边清边积,形成抓源治本长效机制,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自主研发诉讼费用“001”系统(0距离、0手续、1键办),真正做到当事人无需来法院申请、诉讼费用自动结算、实时到账,确保诉讼费用应缴尽缴、应退尽退。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安徽高院狠抓顽瘴痼疾整治,通过建章立制,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如是说。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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