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淮风暴”行动 12位院长带队直奔执行现场

时间:2022-06-02 10:10:57 稿源:安徽商报

  6月1日早晨7点,合肥全市两级法院12位院长带队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夏季专项行动,416名执行干警出动,奔赴不同的执行现场。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跟随合肥中院干警来到合肥安居苑一处近200平方米的房屋,直击执行现场。

  强制腾空被执行人近200平方米房产

  合肥中院执行法官来到位于安居苑小区某栋楼一楼,在多次确认屋内没人的情况下,叫来开锁师傅,将房门打开。

  进入屋内发现这是一套4室的大户型房屋,屋内落满了灰尘,看上去已经很久没人居住。客厅的地面上摆放着10多个已经打包好的行李包。

  据承办法官介绍,该房屋房主徐某某是一起金融借贷纠纷的担保人。

  该案的申请人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其与安徽博澳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博澳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刘某、徐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合肥市中院作出的判决书已发生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拟评估拍卖担保人也就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徐某某名下的位于安居苑的房产。

  此前,法官多次联系,但因为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多次通知其均不到现场,法官张贴公告,要求相关权利人将自己的物品取回并配合法院入室实地勘验评估,但是对方在期限内没有将房屋清理。

  “法院拍卖房屋时,原则上应当先清空后拍卖。”法官称,为了更好地处置资产,让买受人敢于购买,当天早晨,他们强制对房产进行腾空,对物品进行清点,对于家居等有价值的财产进行评估,对于个人的不适合进行处置的将进行编号,统一保管。当天上午,评估师也来到现场,对被处置的房产以及有价值的财物进行现场评估。

  下一步,法院将对这些财产进行司法拍卖。

  拒付员工工伤赔偿 公司负责人被拘传

  在合肥庐阳区法院的执行现场,合肥一家装饰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某被带回法院,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员工工伤赔偿金,并用曹某妹妹的账户代收公司营收款,导致法院前期无法采取有效查控措施。

  将曹某拘传到法院后,执行法官理法并重对其进行劝说。曹某终于意识到错误,现场安排人将4万元款项转至法院账户,并承诺剩余款项尽快履行完毕。曹某的妹妹也因妨碍执行被处以5000元罚款。

  同时,一批执行款物及车辆交付活动在庐阳法院执行事务大厅同步有序开展。活动现场通过现金和支票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并将2台拍卖车辆交付买受人。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帮我们在这么短的时间要回了钱。”申请人肖某领取到128万元执行案款支票后高兴地说到。

  合肥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同样面露喜色,“法官真正把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为我们业务良性运转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午时分,执行法官又马不停蹄前往合肥市包河区某小区,完成强制腾房清场工作。

  截至当天下午14时,庐阳区法院共拘传2人,采取搜查措施3次、罚款措施1人,强制腾房清场1处。执结涉拖欠企业债务类案件7件,发放执行案款119万余元;执结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类案件4件,发放执行案款198万余元。

  7小时清场5000多平方米厂房

  在合肥高新区法院的执行现场,执法人员被分为现场调度及机动、外围警戒组、现场处置等8个小组,开始清场共5000多平方米的厂房。

  据了解,安徽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告)与安徽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陈某某、蔡某某等(被告)存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分期偿还原告债务2239万元的协议,但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安徽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合肥经开区民营科技园二园的综合楼(建筑面积1528.06平米)、超细粉体车间(建筑面积3539.97平米)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了评估。被执行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多次提出书面异议、复议,并承诺将未评估、未处置财产自行搬离,但事后均未主动搬迁。

  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承诺,合肥高新区法院公开拍卖上述房产、土地及相关附属设施,最终,合肥某电气科技公司依法购得并已经缴纳全部价款。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将案涉厂房内的古玩字画、空调、电脑等物品及相关生产设备、模具、原材料等物资清理腾退,致使买受人无法正常使用相关场所。

  经过7个小时的全力奋战,至当天下午14时左右,案涉厂房内所有物品被全部腾退。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通讯员 王君 赵梦晴 马晶璐 文/摄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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