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用心用情用力化解“骨头案”

时间:2022-06-08 10:53:06 稿源:人民法院报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卢佳银 摄

  “太感谢法院了,帮我们了却了一桩天大的烦心事。”近日,被执行人马某和申请执行人刘某一起来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送上锦旗,感谢法官在化解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执行案中所付出的努力。

  卖主消失,买房陷入诉讼

  马某一家人蜗居在仅有30多平方米的房屋里,年迈的母亲希望住上一楼的房子。2013年1月22日,马某看中了郭某某名下的位于蚌埠市某小区的二手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公证,马某支付了十余万元现金,郭某某很快将房子交付给马某。为了尽快拿到房产证,马某四处筹集剩余房款,并到银行偿还仍在郭某某名下的银行按揭。但马某突遭晴天霹雳,他被告知所购买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即便是偿清了银行按揭贷款,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

  原来,郭某某夫妇于2011年、2012年先后向张某某借款合计34万元。在郭某某与马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第二天,张某某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案涉房屋,法院依法查封了这套房屋。此后,郭某某夫妇犹如“人间蒸发”,不见踪影。

  “当时怎么都联系不上卖方,去银行交不了款,更办不了过户,我感觉天都塌了。”马某回想起当时的情形激动不已。无奈之下,马某将郭某某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郭某某夫妇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判,判决郭某某夫妇把案涉房屋过户给马某。

  以物抵债,房子再次转手

  与此同时,债权人张某某也将郭某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34万元,法院亦缺席判决其胜诉,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案涉房屋进行了续查封。

  “拿到胜诉的判决后,我就向法院申请强制过户。2015年5月,法院立案执行,我收到了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理由是这套房子已经依法查封,暂不符合执行条件。”马某说。于是,马某对续查封程序提出异议,但异议被驳回。马某仍不服,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马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某对一审法院判决停止执行案涉房屋的判决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某的上诉请求,撤销了一审法院停止执行的判决,驳回马某的诉讼请求。

  2019年1月,张某某申请恢复执行拍卖仍在郭某某名下的案涉房屋。法院对案涉房产启动评估程序。拍卖程序开始之前,法院约谈张某某,告知房屋中有案外人居住,张某某申请以现状拍卖,不要求法院腾退,并承诺若现状拍卖流拍,其愿意以物抵债,抵债后不要求法院腾退。

  法院随即启动拍卖程序,案涉房屋经一拍、二拍均流拍,张某某同意以二拍流拍价33.6万余元抵债。因案涉房屋尚有25万元的银行房贷未偿还,张某某代偿全款后,法院将这套郭某某名下的房屋作价33.6万余元,交付张某某抵偿债务。

  不久,刘某以34.3万元的价格向张某某购买了案涉房屋,并办理了不动产过户登记。因马某母亲居住在案涉房屋内不愿搬出,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马某排除妨害腾退房屋,获得支持。2021年6月,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居住在房屋内的马某一家人迁出房屋。成为被执行人的马某怕“财房两空”,不愿主动腾退。

  想到自己花钱买房,马某感到非常憋屈,便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刘某也为自己付了全款又拿不到房屋愤愤不平。

  成立专班,彻底化解矛盾

  这起执行信访案件引起了蚌埠中院领导的重视。郭某某夫妇卖房后“人间蒸发”引发的系列诉讼,孤立地看法律程序没有什么问题,但明显存在机械办案问题。

  蚌埠中院党组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实行由一把手领衔的“领导包案+专班办理”模式,实质性化解这起“骨头案”。

  “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要用心、用情,尽最大力量把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蚌埠中院院长高仁宝对专班工作提出要求。

  专班成员与马某沟通中得知,申请执行人刘某持房屋产权证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了停水、停电,马某年近80岁的母亲居住在案涉房屋里,生活极其不便。了解情况后,专班成员当即联络相关部门,协调恢复了供水。实地走访居住在房屋内的马某母亲,查看房屋现状,了解生活状况,介绍工作进度,获得马某一家人的充分信任。

  鉴于此案由郭某某夫妇卖房引发,专班成员尝试通过查找郭某某夫妇下落和财产状况寻找突破口,通过公安机关、外地法院查询活动轨迹、户籍信息、房产等财产记录,均未果。专班成员及时转变思路,集中力量开展约谈和解工作。先后分别接待了马某、刘某,热情接待、以礼相待,让双方放下了戒心和包袱。通过倾听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捕捉关键信息,并固定下双方的诉求。得知马某因母亲年迈习惯居住这套一楼房屋而坚决不搬,刘某也是为让母亲居住而购房、提起诉讼甚至申请强制腾退,但因其母亲的过世失去了要房的意义,有了让房的念头。

  2022年3月8日、9日,专班成员连续两天做马某、刘某的和解工作。从接待过程的安排停车、进院、茶水等细节入手,平等对待、以礼相待,赢得马某、刘某及其各自陪同家人的好感。通过背靠背、面对面调解,3月9日临近中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刘某自愿将房屋让给马某。

  和解协议签订后,专班成员多措并举协助马某筹款,提前赶赴蚌埠市房屋交易中心了解过户的详细流程、所需费用、可能遇到的问题,确保协议履行万无一失。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过户登记。刘某主动协助马某办理过户手续。刘某领取了相应的款项,马某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屋产权证书。

  “3个月时间,蚌埠中院法官解决了我的烦心事,我不但摘掉了被执行人的帽子,还拿到了朝思暮想的房产证,成了真正的房主。我由衷地感谢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马某激动地说。(周瑞平 任意鑫)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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