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中院妙用“四找法”化解信访“骨头案”

时间:2022-06-14 11:03:40 稿源: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池州中院立足执行工作实际,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力促案结事了为出发点,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抓好重点执行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有力维护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和谐稳定。

  近日,经执行法官不懈努力,申请人左某某与被执行人章某某、程某某等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依据该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章某某、程某某向申请人左某某支付首期执行案款830万元,解除章某某、程某某等6人名下的房产查封,裁定终结该案的执行,一起长达两年的执行信访案件最终得以成功化解。 

  倾听诉求,找准问题症结

  自2020年7月起,被执行人章某某就不断向最高院、省、市纪委监委、政法委、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举报信访。今年以来,又先后5次向安徽省委主要领导写信反映问题。

  “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生”。面对日趋繁重的信访压力,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访案件的化解,落实领导包保、督办责任,推进信访矛盾有效化解。通过与章某某通话、安排专班多次接待章某某倾听诉求、召集执行办案人员分析案情等多种形式,找准了该案信访的问题症结。

  2017年8月10日,章某某因其名下门面房的拆迁安置问题,经仲裁裁决:某办事处赔偿章某某房屋拆迁损失费6237300元及利息。2019年8月12日,章某某依据仲裁裁决向池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中几经波折,池州中院于2020年4月24日将830万元拆迁款执行到位。但章某某又是本院另案的被执行人,尚欠某银行借款本金8989947元及利息,章某某对该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章某某向本院申请领取830万元拆迁款,本院依法未予支持,以至成访。

  因案施策,找对执行思路

  负责办理该信访案件的执行法官接收案件后,经过仔细查阅案卷,发现其信访的主要问题是认为该案原承办人与他人合谋,通过低价购买债权侵吞其拆迁款。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化被动为主动,化堵为疏,主动和当事人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对其合理观点多理解,不合理观点多疏导。多次给章某某做思想工作,但章某某仍旧固执己见,反复向各上级部门信访。因此,执行法官积极改变工作思路,考虑到章某某既是本院的申请执行人,又是另案的被执行人,将其两个执行案件一揽子解决,有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为此,法院组成工作专班召集双方经过9轮协商,双方分歧点逐渐缩小,为执行和解打下了良好基础。

  巧用合力,找好执行方式

  因为该案,章某某到处信访、四处投诉,要求加快执行进度,每次来执行局,都给执行法官施加压力。池州中院根据上级法院的信访督办要求,将章某某信访反映的问题转入执行程序化解,立案受理执行异议案件。经审查认为,章某某既是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又是另案的被执行人,不能领取该拆迁款,裁定驳回章某某的异议请求。同时,依据《人民法院执行申诉信访案件核销标准》规定,逐级层报省高院、最高院予以程序性核销。

  池州市纪委监委、贵池区纪委监委分别对章某某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省纪委监委亦专程赴池州调查。省、市、区纪委监委均认为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并出具结论,为案件处理扫除了重重迷雾,破解了信访困局。

  同时,市中院主动邀请市检察院对该执行案件进行依法监督,取得了案件处理的一致意见。通过与纪委监委、政法委、检察院、信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的联动机制,借助外力促使该执行信访案件和谐执结。

  力促和解,找到最佳效果

  该案执行过程中,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采取执行和解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刚柔相济、软硬兼施,追求最佳的执行和解效果。

  针对章某某反映的合谋低价购买、购买返利、违法执行等问题,工作专班通过采取实地走访、公函问询、查询银行流水等调查方式详尽的查实每一处疑点。经调查,左某某用个人银行理财赎回款,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24小时网络竞价拍卖会上举行的拍卖活动中,以822万元价格购买该笔贷款债权。某资产管理公司与左某某在《安徽商报》发布了《债权转让公告》,履行了债务转让告知义务。法院裁定变更左某某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符合法律规定。章某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

  在查清案件全部事实的基础上,经合议庭合议、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形成强制执行方案,并与市检察院会商、向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组备案。强制执行方案的形成有力的促进了案件的和解。

  通过不断的“背靠背”、“面对面”的线上线下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章某某同意支付左某执行款830万元,并承诺9个月内再支付左某某执行款120万元。至此,该案顺利和解结案,信访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该案的圆满执结,是池州中院成功化解执行信访案件的又一范例。

  池州中院在执行信访案件办理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行执行对话机制。在善意文明执行基础上,穷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力促案件和解,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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