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夏季行动 滁州法院执行攻坚不停歇

时间:2022-06-23 10:38:32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以来,滁州市两级法院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和司法保障。

  天长法院

  3万多斤鱼虾有了新活路

  执行法官实地查看涉案水库

  “感谢法官帮我们想办法,3万多斤鱼虾有了新活路,我也拿回了部分投资。”被执行人李某收到转款后,激动地对法官说。

  近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一座小水库,现场协调,促成案外人以现场转账9.5万元的方式接手水库里鱼虾及有关设备,顺利执结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此前,李某与当地镇政府签订协议,约定自2011年承包一座小水库水面,使用权为20年。2021年3月,双方就第三个五年期间的承包金调整未能达成共识。镇政府将其诉至天长法院,要求解除承包协议,交出水面使用权并搬离管理房,获判决支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涉案水库查看,约谈当事人,了解到李某将水库私自转包给张某,库区尚有李某自建的活动板房、张某养殖的3万多斤鱼虾及其他设施。李某和张某表示,请专业捕捞队开支不小,也未找到继续养殖的地方,且受疫情影响,鱼虾销售难度大。如果强制执行,鱼虾可能很难成活,被执行人将面临巨大损失。

  徐某现场通过微信转账付款

  于是,执行法官组织镇政府的诉讼代理人、被执行人及新承包人徐某一同来到涉案水库。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调沟通,徐某表示,其承包水库将经营养殖,需要用到相关设备,愿意接手现有鱼虾。李某、张某二人同意折价转让,四人达成协议。徐某当场转账9.5万元,李某、张某立即着手搬离管理房,并配合徐某完成物资交接。

  明光法院

  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通过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执行现场,共同参与化解纠纷,顺利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刘某某、郁某某夫妇为明光市涧溪镇居民,育有三名子女。二人现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且经常生病需要子女赡养扶助。但子女们对赡养照顾事宜始终协商一致,老夫妇将三名子女诉至明光法院。案经法院判决,三名子女每月应各向两位老人支付生活费500元,实际医疗费用平均分担。判决生效后,长子刘某甲、长女刘某乙每月按时向老人支付生活费并经常看望老人,照顾老人生活起居。但次子刘某丙确始终未向老人支付赡养费用,期间也未曾看望过老人。

  今年6月1日,刘某某夫妇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刘某丙取得联系,其称自己在外地务工,妻子没有工作,家里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生活较为困难,暂时无力承担赡养费用。法官在与刘某某夫妇二人沟通过程中了解到,他们也知道刘某丙经济不宽裕,但作为儿子,父亲生病住院也不去探望,没有尽孝心,一气之下才向法院申请执行。了解该情况后,执行法官进行分析,认为双方当事人主要矛盾是子女对老人探望关心较少,亲情产生隔阂所致。

  为顺利化解矛盾,重铸子女亲情,行动当天,明光法院邀请了明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涧溪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化解纠纷,并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见证。在涧溪镇政府,执行法官约谈了双方当事人,从法律、亲情等各方面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多方两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老人主动放弃了拖欠的赡养费,刘某丙也承诺将给予父母更多的关心照顾,经常带孙子探望他们,多尽孝道。双方消除隔阂重铸亲情,案件也顺利执结。

  来安法院

  6月20日上午,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收到自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立即组织警力驱车赶赴150多公里外的马鞍山博望区,成功将被执行人迟某控制。最终因迟某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现场查封其化工材料并将人带回拘留。

  自2019年11月25日起,迟某陆续从滁州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处购买树脂。截止2021年7月13日,经结算, 迟某欠化工公司货款17万元。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迟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化工公司遂向来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迟某下发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其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迟某也去向不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迟某出现在马鞍山博望区,遂立即驱车前往,经过2个多小时的奔波,执行干警在其家中成功找到。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来意并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其仍企图逃避执行。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将迟某带回拘留,并将现场所有化工材料一并查封。

  定远法院

  “法官,谢谢你们周末帮我协调案件,让申请人体谅我的难处,同意免除部分赔偿款,我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6月19日,在定远县人民法院调解室,被执行人黄某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表示感谢。

  朱某与黄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定远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支付调解协议:黄某支付朱某各项赔偿款5.53万元。后黄某在支付1.6万元赔偿款后,下剩赔偿款一直拖延未付。无奈之下,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黄某督促其尽快履行,并向其释法析理。黄某表示愿意履行,但妻子长期患病需要治疗,孩子上学花费较大,目前经济比较困难,请求执行法官帮忙和申请人协商分期支付。

  19日上午,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调,经过2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申请人朱某也考虑到黄某的实际困难,主动要求其一次性支付3万元赔偿款了结此案。随后,黄某的家人将凑来的3万元执行款当场交给了朱某。“你们周末不休息为我执行赔偿款,太不容易了,谢谢法官!”拿到赔偿款的朱某高兴的说道。

  南谯法院

  6月19日晚上7点,接到举报电话的南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得知被执行人韩某正在家中后,火速带队前往其所在小区,将久未露面的韩某堵在家中。

  “你们不下班的吗?”正在吃饭的韩某看着“从天而降”的执行人员感到很意外。被带到法院后,韩某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7年3月,韩某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杨某租用吊车,工程结束后,欠杨某租赁费2.3万元未付。后杨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判决韩某给付杨某欠款人民币2.3万元。判决生效后,韩某仍拒不支付欠款,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韩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电话催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韩某对执行法官劝告不予理睬,甚至玩起了“躲猫猫”。见状,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拘传措施。

  行动当晚,在确定了被执行人位置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将正在家中吃晚饭的韩某成功围堵在饭桌前并第一时间带回至法院。执行法官向韩某进行一番释法明理后,韩某表示愿意支付剩余欠款,但因自己资金状况确实出现困难,希望每个月分期给付。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韩某承诺一定按时如期给付欠款。

  琅琊法院

  “感谢法院,5万元虽然不多,但对我们这种小微企业来说却是雪中送炭啊”。6月16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干警在蚌埠连续蹲守两日后,成功执结一起涉小微企业案件,助力陷入困境的企业渡过难关。

  滁州某塑业公司与蚌埠某门窗公司一直保持长期业务往来,门窗公司多次从塑业公司采购塑钢性材料。2018年12月29日,经双方核算,塑业公司尚拖欠货款55925元。经多次催要无果,2020年3月27日,塑业公司将某门窗公司起诉至琅琊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蚌埠某门窗公司偿还全部货款。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塑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询和现场调查发现门窗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通过关联案件查询,显示该公司在蚌埠地区已有高达70余起执行案件,执行难度直线升级!作为滁州本地小微企业的塑业公司受疫情影响,本就经营十分困难,此刻能否顺利将货款执行到位,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存亡。

  6月15日,执行干警赶往蚌埠,联合当地公安成立特别行动小组。在对此案进行细致研判后,行动组决定从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身上入手。通过查看陈某某居住小区地附近的监控,行动组发现了陈某某骑电动车画面。

  下午五时,行动组通过“查车找人”,逐楼层排查,终于在陈某某住所将其成功拘传。执行法官现场严正告知陈某某:“如果你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我们将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眼看法院动了“真格”,陈某某当场将全部案款付清,并主动缴纳2000元罚款。至此,一起几乎无从执行的“死案”就这样神奇地“活了”,琅琊法院用实际行动兑现“不放弃任何一起执行案件”的承诺。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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