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法院:“企业信用修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6-29 14:34:02 稿源:安徽法制报

  近年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全省率先创新“企业信用修复”执行工作方法,先后出台《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修复的意见》《信用修复操作指引》等文件,采用“四个结合”实施企业信用修复,帮助企业克服困难、重获生机。自2019年信用修复工作开展以来,实施信用修复1418例,修复成功1136例,经信用修复后履行(执行)到位2.88亿元,化解案件921件。

  量化考核与评估听证相结合。制定《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信用修复激励考核评分表》,对失信被执行人“是否严格遵守限制消费令”“是否有合理还款计划并按计划履行”等9个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评分,总评分在80分(含)以上的,依照程序进行信用修复。对修复决定有异议的,邀请监委、发改委、审计业务专家、企业联合会代表等第三方召开执行听证进行评估审查,听证结果作为是否修复的依据。

  依法修复与滚动审查相结合。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包括暂不发布、在失信名单中屏蔽或删除失信信息、限制高消费等。对已获得信用修复激励的被执行人,每3个月重新进行一次滚动式审查,确保被执行人信用持续过关。一旦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评分、隐匿转移财产等失信行为,立即取消信用修复激励,重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从严给予罚款、拘留等惩戒。

  广泛宣传与加强联动相结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府机关、企业代表、金融机构关于信用修复的意见和建议,达成工作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自2020年开始,年度整编并发布建筑工程、金融贷款等领域信用修复典型案例,提高社会知晓度。完善部门工作联动,与发改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与云谷(数据资源部门、电信公司)合作,建立“法院+云谷”数据共享平台,及时共享信用修复数据条。

  批量修复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将民间借贷、金融合同纠纷案件中因担保、联保承担连带责任,自身修复意愿强烈但履行生效判决能力不足的企业作为重点,确定1546家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范围。开办11期失信修复辅导培训班,774家企业参加培训并签订《失信修复承诺书》。鼓励、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83份,在信用修复企业履行完毕后,法院出具证明,帮助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等方面消除信用惩戒不良影响,为企业经营发展扫除信用障碍。(通讯员 姚成)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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