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法院开展“凌晨猎赖”集中执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7-28 10:11:35 稿源: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27日凌晨5时,马鞍山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夏季行动第四场集中统一执行行动正式启动。省高院派员现场督导,市中院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分管院领导带队出征,8名代表委员现场见证执行。全市两级法院200余名干警发扬连续奋战精神,聚焦涉拖欠企业债务、涉民生、涉融资担保等重点案件开展执行攻坚。

  马鞍山两级法院坚持上下联动,充分利用“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契机,多举措开展“端午猎赖”“强制腾退”等集中统一执行行动,形成集中执行持续发力、不留空档的良好态势,深入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本次全市法院集中统一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80余人,拘传被执行人48人,拘留5人,扣押车辆1台,执行和解14件,执结案件47件,执行到位金额532万余元。 

  市中院

  为深入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7月27日,市中院执行局联合法警支队组成执行小分队,针对拖欠企业债务案件开展凌晨猎赖集中执行行动。本次集中执行共出动干警18人,查找被执行人6人,快速执结案件2件,达成执行和解2件,执行到位80余万元。

  申请人江苏某健康农场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马鞍山某禽业育种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货款44万余元。立案执行后,市中院执行小分队前往该公司厂房找到公司负责人,将释法明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最终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马鞍山某停车场服务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马鞍山某驾驶员培训公司租金31.9万元,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小分队前往被执行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谈话,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积极与申请人进行协商沟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含山县法院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7月27日凌晨5时,含山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7月份第二轮集中行动,再掀“夏季猎赖”新高潮。

  天气虽然炎热,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却丝毫不减。执行行动中,干警们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在做好善意文明执行、释法析理、耐心劝解工作的同时,依法采取拘传等强制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真正做到有措施、有行动、有力度、有温度。此次执行行动,出动警车6辆,查找被执行人15人,拘传 8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879290.76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和县法院

  为深入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根据市中院集中统一行动部署安排,7月27日凌晨五点,和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院内集结完毕,凌晨猎赖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8辆警车兵分两路,奔赴执行地点。七点十二分时,本次行动执行地点全部查找完毕,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次,拘留被执行人3人次,达成和解协议4件,执结案件5件,实际执行到位50410元,扣押车辆一台。

  申请人董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原是合作伙伴,被执行人因生意上的周转困难借申请人4万余元,被执行人陈某因近年来生意失败导致难以还上欠款。申请人董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沟通无果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只是因为生意上的失败一时生气不想与申请人董某沟通,马上将申请人董某约至法院调解室,通过执行法官居中调解,申请人当即表示可以理解被执行人的难处,并表示不仅可以暂缓还款,还愿意帮助其度过生意上的难关,双方当即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陈某当即兑现欠款14000元,并就下欠款项达成和解协议。

  当涂县法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7月27日凌晨5时整,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陶宏庆带队指挥下,当涂法院集结28名干警、7辆警车,按照拟定的方案,趁着天色微亮,兵分两路奔赴执行现场,再次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2名人大代表受邀全程见证、监督执行。

  此次专项行动战果丰硕,共查找被执行人28人,拘传11人,执行完毕2件,和解结案8件,拟拘留2人,执行到位150.4772万元。

  花山区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专项部署,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7月27日凌晨5时,花山法院再次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集中执行行动。本次集中行动邀请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4人见证执行。此次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15件,拘传被执行人5人,执行到位79.8万元。

  申请执行人阚某与被执行人鲍某、骆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欠款30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查控未发现两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7月27日凌晨,根据申请人阚某提供的信息,执行干警上门将被执行人骆某拘传到院,在执行法官组织下,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骆某当场支付阚某10万元,剩余220万元分期支付,两被执行人按期偿还230万元后,申请人阚某自愿放弃剩余全部债权,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全部了结。

  雨山区法院

  7月27日凌晨5点,雨山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江淮风暴”夏季行动之专项执行行动。雨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绍贵作动员讲话,提振精神、鼓舞士气,随后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兵分四路,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此次行动中,雨山法院共出动警车10辆、干警45人。经过近7个小时的挂图作战,共拘传8人、执行完毕或和解8案,执行到位金额42.3万元、罚款700元。

  5点24分,执行干警来到九华万家花园,敲开了被执行人吴某某的家门,将吴某某拘传到案。原来,潘某某与被告吴某某等人合作做安装小区门禁业务,潘某某负责出资购买门禁,但吴某某等三人领取到安装款项后没有支付给潘某某应得部分。为此,潘某某向吴某某等索要款项,经核算,吴某某需向潘某某退款53750元。为明确各自的债务,2019年1月26日吴某某向潘某某出具53750元欠条原件一份,约定在2019年3月先付一半。此款吴某某催要未果,以致成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吴某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潘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吴某某被拘传到案后,出具承诺书一份,其父亲提供担保,并征得潘某某的同意,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博望区法院

  为持续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 7月27日凌晨5点,博望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将涉民生等重点案件和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案件作为本次行动的主攻方向,并邀请2名人大代表全程见证监督执行。此次集中执行,共计查找被执行人20人,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行结案10件,罚款4000元,执行到位金额87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胡某借款232000元,承诺分期还款,后未按时履行导致成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给付了部分执行款后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其又长期在外出差,常年不在家。近日,根据网格员提供的执行线索,张某返回了本地。本次凌晨猎赖行动中,执行干警一早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拘传到法院。经过法官的批评教育,被执行人家人多方筹款,缴纳了执行款32000元。为惩处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3000元。申请执行人考虑到双方的曾为朋友关系,其家人也积极筹款履行,同意被执行人余款分期履行。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