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四轮集中统一行动

时间:2022-08-15 10:42:43 稿源: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烈日炎炎,骄阳似火。芜湖迎来多日40度左右高温的酷暑天气,然而酷暑高温阻挡不了人民法院发挥执行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脚步。2022年8月11日,在常态化开展夏季行动基础上,芜湖两级法院联动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第四轮集中统一行动。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张小红现场督导,省市区三级18名代表委员现场见证,芜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丹凌、各基层法院“一把手”亲自指挥,211名执行干警持续作战。活动当日拘传拘留38人,执结案件79件,执行到位金额353.03万元。

  南陵县法院

  7时30分,南陵县法院36名干警已集结在县法院广场,随着党组书记、院长胡国华宣布行动正式开始,执行干警按照计划兵分四路分赴执行现场。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张小红,芜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丹凌等一行现场督导,3名省、市代表委员全程见证。

  “强”“善”兼顾,协商一致自清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房屋经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虽经多次劝说,被执行人一直不主动搬离房屋。在省、市法院领导和代表委员共同见证监督下,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说明来意并告知鉴于这是其唯一房屋,可以申请相关保障费用。被执行人一反以往消极拖延态度,主动表示自己确有原因无法搬离,但愿意与买受人积极协商,最终约定房屋交付时间,被执行人出具书面承诺书。

  释法明理,“强制腾退”变“主动搬离”。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所属厂房已经挂网拍卖,腾退公告明确责令厂区内人员6月5日前搬走。案外人承租该公司一幢建筑用于服装加工,腾退期限届满后,虽经多次上门沟通,且案外人书面保证7月30日前搬离,但期限届满后继续生产,厂房内“热火朝天”。面对强制腾空的法院干警,案外人及其家人的强烈阻挠,“我不会搬的,我才接的订单,生产不能停。”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长发等始终耐心劝说、释法明理,案外人从最初的抗拒表示愿意到法院与买受人进一步协商,经过几小时努力沟通,最终承诺主动配合搬离。

  此次轮“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南陵县法院雷霆出击,共出动干警36人,拘传9人 ,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21万余元。

  繁昌区法院

  8月10日-11日,在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下,繁昌区法院连续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院党组书记、院长葛义俊亲自指挥,执行干警不惧高温、不畏艰辛辗转多处开展线下查人找物,以多样化强制措施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此次行动,法治日报社安徽记者站站长李光明、省高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张俊现场见证采访。

  腾退交付多次遇阻,预告处罚彰显威力。2020年12月8日,依据某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董某名下一宗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经两次拍卖、一次变卖后,该宗土地使用权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最后一次流拍价以物抵债。但在交付过程中,案外人马某所在公司以已缴纳租金、场地上堆放货物、出租人应当退还租金等多种理由拒不搬迁。后经多番调查查证,占有使用人在被执行人董某亲属处承租土地,该租赁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应依法腾退。但非法占用人始终无动于衷,区法院向其发出《预告处罚决定书》,限其在两周内搬离,否则即日起将给予罚款人民币10万元。在预告处罚威慑下,非法占用人作出书面承诺,两周内定将堆放在该地块上所有物品清空。10日上午,执行干警一行头顶烈日,到场督促腾空进程,该起标的近千万元的执行案件圆满得以化解。

  刚柔并济,善意执行助力企业发展。被执行人某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行政机关批准,私自占用集体土地用以建设厂房,建成并投入使用。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该非法占用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有关部门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向公司寄送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履行,同时进行相关网络查控,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义务。后经多次调查走访,查明被执行人名下除一辆叉车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若采取强制措施会对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结合疫情防控大背景,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考量下,执行法官对上述叉车进行“活封”,以便利企业有序生产,并责令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按约履行法律义务。面对法院的善意,被执行人极为感谢,承诺会尽快筹措资金,按约履行。

  多样措施并齐施用,执行难题有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调查进度当面告知。蔡某某与崔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多次信访,经过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现场调查,对工商信息、不动产信息等进行调取后,今日,执行局局长及案件承办人约谈信访人,并告知核查情况。民生案件拆迁款项第一时间提取。一起陈年旧案,经核查,被执行人房屋已被拆迁,承办人多次前往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和财政所,确定拆迁款到付时间,今日接到通知,第一时间前往进行提取。车辆交付后立即前往下一地送达评估报告。承办法官刚将一起案件查扣涉案车辆进行交付,又立即赶往约定地点,向另一案件被执行人送达评估报告。清晨行动将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围堵在家。一起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常年联系不上,得知其最近有事返乡。今日行动,执行干警清晨即前往其家中查找,成功将其围堵在家中。

  此次行动相较以往,除却在行动上持续用功,繁昌区法院还注重通过多样执行措施的组合施用,以推动多个案件同步取得有效进展,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弋江区法院

  上午8时,弋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带领执行团队前往经开区某工业园区内,开展对某公司厂房强制腾退行动。此次是弋江区法院继续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而开展的集中执行活动,也是该院践行“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重要举措。

  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某公司被法院判决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及利息400余万元。案件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经开区某工业园内9000余平米三层厂房以及13000余平米工业用地使用权。在弋江区法院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案涉厂房后,了解到案涉厂房已被被执行人出租,由多家机械公司、汽车零部件公司、机电公司承租,上述公司正在厂房内生产经营。为保障承租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弋江区法院在强制腾房前,与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深入交流,了解企业经营现状,调取厂房租赁合同,并告知其作为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经与承租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谈话了解到,目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希望继续承租厂房。为兼顾申请执行人与承租人权益,弋江区法院执行法官当场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提出两全方案,通过采取扣留、提取租金或现状拍卖案涉厂房来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同时不影响承租民营企业生产经营。

  当日,另一组执行团队前往阜阳市临泉县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在腾房现场,经过主持和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就案涉房产起拍价格达成一致,被执行人承诺主动迁出房屋。执行法官耐心、细致沟通工作,为不动产快速变现创造条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均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该案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湾沚区法院

  为深入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严厉打击失信拒执行为,8月11日清晨,三十余名执行干警准时集结,在湾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一声令下,迅速依照既定计划开展行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查人找物难,网格员来帮忙。家住陶辛镇某村的茅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涉案标的1万余元。湾沚区法院干警来到茅某家中,发现门窗紧闭,敲门无人应答,夏日高温下,空调外机也没有运行痕迹,经过干警仔细观察,应是无人在家。面对“人难找、财难寻”执行难题,区法院院长通过联系该村网格员,成功联系上茅某,其承诺次日将主动前往法院履行。湾沚区法院在深度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同时,加强与村、社区的协调联动,发动各方力量破解执行难题。

  不见棺材不落泪,强制执行显威力。被执行人章某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一直无法联系上。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张贴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其家人态度恶劣。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上门顺利拘传到章某,章某始终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鉴于其拒绝报告财产、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章某见此终于慌了,立即联系其妻子后,履行1万元并承诺会卖房子抵债,双方达成和解。

  张贴腾让公告,及时拍卖优化营商环境。被执行公司芜湖某汽配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涉标的达2160余万。执行干警通过不动产信息查询到被执行公司有数套房产,并予以查封。现申请人要求拍卖、变卖该公司位于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开发区某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执行干警依法上门张贴腾让公告。此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在厂区二十余处张贴腾让公告告知公司及承租人后续拍卖腾退事宜,并集中盘点了固定资产等,为后续评估拍卖以及拍卖后的腾退做准备工作,助力湾沚区经济“腾笼换鸟”,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次集中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9名,执行完毕案件4件,执行和解7件,执行到位金额18.3余万元。

  镜湖区法院

  上午7时,镜湖区法院继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三十余名干警闻令而动,兵分三路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一: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某药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镜湖区法院申请对某药业公司名下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现拍卖已成交,需腾空交付买受人。今日,执行干警前往该厂房进行强制腾空,经过执行干警三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协调各方主体的利益,最终,成功将厂房4566平、土地21567平交付买受人。经买受人同意,原承租人继续租赁使用其中两层厂房。

  执行现场二: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郭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陈某遂将郭某诉至镜湖区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郭某承诺分期还款,后郭某未按约定还款,该院经过前期的线索核查,确定了郭某的住处。今日,执行干警前往郭某住处,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三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最终在司法拘留威慑下,郭某父亲承诺作担保,并签署还款承诺书,双方达成和解。

  执行现场三: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宋某某对其所负债务无争议,并承诺分期还款,但其未按照约定履行。今日,执行干警前往宋某某住处将他拘传至法院,同时将其名下的汽车扣押,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本次专项执行行动,镜湖区法院共出动警力30余名,成功将4566平米厂房交付买受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

  鸠江区法院

  上午7点,鸠江区法院新一轮“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拉开帷幕,全体执行干警不畏高温,奔走于烈日之下,分组开展执行行动,并邀请到两名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执行。

  透明执行,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见证。今天上午,两名人大代表走进鸠江区法院执行现场,见证法院执行的全过程。寻找被执行人下落是执行工作的关键环节,针对两起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人大代表随着执行干警的脚步先后来到两名被执行人住所。由于被执行人妻子尚在哺乳期,考虑到规范文明执行,执行干警未进门搜查,并告知其妻子尽快联系被执行人以及拒不履行的后果。随后一行人顶着烈日前往另一被执行人家中,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通过零距离参与见证执行,人大代表感受到执行工作的艰辛和不易,同时对执行干警依法履职、规范执行给予肯定。

  零距离执行,多种方式敦促履行。无论是家门口调解、家门口被拘传,还是家门口贴传票,距离的拉近增加的是执行的力度和温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找到被执行人,经双方现场协商,执行取得进一步进展,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对安置在其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并表示会配合后续评估腾空工作。在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中,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行动当天将其从家中拘传至法院后,被执行人开始认识到解决问题的必要性,积极同申请人进行沟通,最终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给付1万元,案件顺利告一段落。

  三山经开区法院

  三山经开区法院持续发力,在人大代表见证下,于8月11日清晨6时许,分成三组开展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集中执行行动。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局长带队于清晨六时出发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小区,成功将被执行人胡某堵截在家中。经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督促后,胡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经过一上午的核酸检测及体检准备,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强大的司法强制力,迫于拘留压力,主动缴纳3500元,结合之前法院已冻结款项,本案执行款执行到位。

  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前期已在阿里司法拍卖网上挂网拍卖被执行人房屋,现竞买人已将尾款缴纳至法院账户,为保障竞买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于早上七时左右前往该房屋着手准备腾房。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竞买人与原房主就该法拍房内家具等物品协商完毕,并就具体腾房完成时间达成一致意见。

  另三起合同纠纷案件,自申请执行以来,被执行人始终以经营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拒绝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承办法官于今日上午前往被执行人所在酒厂,针对仓库库存酒就地查封。在清点仓库库存酒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一行对酒的种类及酒的价格仔细斟酌,确保查封价值适当,为后续拍卖做好充分准备。此次共查封白酒2578箱,查封金额达72.39万余元。

  芜湖经开区法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法院统一要求,8月11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行动当天,该院执行局出警15人次,进行线下走访调查案件10件,顺利执结9件案件(含1件涉民生案件、5件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57万元。

  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因两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经过查询,两被执行人有租金收入,执行人员前往协助义务人处提取房屋租金。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前往广东省东莞市被执行公司住所地开展线下调查。

  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照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和被执行人联系过后,执行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勘察现场,为下一步腾空和资产处置做好准备。

  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中,依照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干警现场对肇事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无为市法院

  立秋已至,暑热未退。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创优营商环境,8月11日上午7点30分,无为市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待命,随着院党组书记、院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六路,按照行动方案和规划路线,奔赴执行现场,再次掀起夏日执行攻坚热潮。

  先礼后兵促履约。2015年2月,唐某某因经济困难向耿某某借款6500元,后多次催要无果,2021年4月耿某某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议期满后,唐某某仍未还款,耿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唐某某家中,均未发现其踪迹,但其妻子表示愿意担保,并督促丈夫尽快履约。经过大半年“拉锯”,借款仍未还清。当天上午,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唐某某住处,正好发现因中暑而卧床打点滴的唐某某,唐某某以“病”自恃,抱有侥幸心理,执行干警表示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今天可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如若执意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将对其妻子进行司法拘留。眼见执行干警动真格,唐某某这才慌了神,连忙道歉认错,并将余款一次性付清,案件顺利执结。

  反客为主强执行。“你们这是‘钓鱼执法’!”网约车驾驶人汪某某发出无奈的调侃,面对登上车的执行干警,只得悻悻地将车钥匙交到办案干警手中。申请执行人施某某与被执行人汪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汪某某长期在外,踪迹难寻,案件陷入僵局。近日,根据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了解到汪某某在无为从事网约车服务。机不可失,执行干警遂伪装成乘客,向汪某某下单预约,在当面确认驾驶人确系汪某某后,果断将车辆扣押至执行局。

  经查询核实,车辆登记于汪某某朋友名下,遂联系车主将车辆取回。其后,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汪某某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规劝其换位思考,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但汪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不愿意履行义务。鉴于此,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经过医院的核酸检测和身体检查程序后,当天下午与另一被执行人一同被送入无为市拘留所。

  头顶烈日、脚踏暑气,一路奔波、一身汗水,执行干警们的足迹遍布南京市江宁区和建邺区、铜陵市义安区、巢湖市槐林镇以及无为相关镇村(社区),用辛勤付出收获了累累硕果。此次集中行动中,无为市法院完成各类线下调查17次,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94.57万元。

  下一步,芜湖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初心,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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