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群策群力 为农户追回土地承包费

时间:2022-09-09 17:04:44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期,明光市人民法院会同明南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村民委员会,群策群力,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为农户追回拖欠的土地承包费25万元。

  2014年,明南街道塔山村农场组24户农户与马某、锁某分别签订了《明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约定各自将承包的土地流转给马某、锁某经营,马某、锁某每年向农户们支付土地承包费用。合同签订后,马某、锁某支付土地流转承包费至2018年6月,之后土地流转承包费始终拖欠未付,经农户们多次催要无果。2021年6月,24户农户将马某、锁某起诉至明光法院,要求偿还拖欠的土地承包费70余万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协议拖欠的费用于2021年11月底前结清。

  履行期限已至,马某、锁某并未按照调解书履行,农户于2022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与农户沟通了解案情后,立即传唤了被执行人马某、锁某,两人表示因近年来承包经营管理不善,连续亏损,目前暂无能力向农户偿还土地承办费用,法官在调查中亦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想方设法履行义务,马某、锁某表示愿意出售承包地上的苗木来偿还欠款,法官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期限处置苗木。但时至8月,受行情羸弱加之疫情影响,苗木始终无人购买。

  为妥善处理群体性涉农案件,尽快为农户追回土地承包费用,保障民生根基。8月底,明光法院在明南街道办事处及下辖村民委员会的协助下,召集了相关农户及马某、锁某二人,共同研判、商讨处理方案。农户们在充分了解马某、锁某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履行能力后,经过多轮协商,与马某、锁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二人偿付25万元并返还土地后,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同时放弃下余欠款。被执行人马某、锁某按照协议筹集齐25万元后偿还给农户,并清理了承包的土地返还向农户返还。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明光法院在“江淮风暴”夏季行动中始终扎实开展民生司法保障工作,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以强有力的手段和举措依法维护农民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刘坤)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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