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中院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11-01 15:58:03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用法治力量引导诚信风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六安中院印发《关于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试行)》。

  自动履行激励机制,通过正面引导的柔性方式鼓励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规定了加强自动履行引导、加大诉讼保全力度、降低公告送达比例、加强自动履行评估、强化当庭即时履行、加强违约条款运用、注重担保条款运用、建立督促履行机制、深化审执破衔接机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强自动履行宣传等11项具体举措,将诚信理念嵌入到案件办理全周期,充分整合社会力量,营造“诚信履行光荣、抗拒履行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对于自动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一定的正向激励措施,如可根据申请,减免案件受理费、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定期发布诚信履行名单,并将名单推送给市场管理、税务、金融及征信部门等,提高当事人在案件执行前的自动履行意愿。

  信用修复机制,主要是通过暂不发布或在失信人名单中屏蔽或删除失信信息、缩短失信惩戒期限、解除出入境限制、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消费等暂停使用信用惩戒的措施,激发债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思想自觉,提高履行能力。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可申请信用修复的情形及程序,对于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法院将及时制定决定书,解除相关信用惩戒措施。信用修复机制有助于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稳定企业发展信心、维护市场正常发展秩序。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删除失信记录872条,出具信用恢复证明12份,为企业经营发展扫除信用障碍。

  正向履行激励和信用修复两个制度的出台是落实省委“一改两为”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实招硬招。全市法院将加强制度落实,切实维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降低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或个人的不利影响,大力营造尊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全市创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鲍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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