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信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时间:2023-01-17 12:28:17 稿源: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安庆法院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江淮风暴”执行信访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安排部署,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怀宁法院

  近日,怀宁法院成立活动专班,制订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决定从2023年1月12日开始集中实施第一阶段的攻坚行动。行动第一天,怀宁法院执行局拘传8人到庭,并成功化解两起涉民生信访案件。

  十年老案终执结

  2012年11月16日,宋某某驾驶胡某某所有的小型轿车在高河镇独秀大道与前方由西向东横过公路的行人周某某发生碰撞,致使周某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怀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某的5名亲属向怀宁法院起诉,本院判决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中心支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五原告各项损失116098.07元;宋某某赔偿五原告各项损失426812.7元,除已付70598元,尚欠356214.7元,胡某某赔偿五原告各项损失284541.8元,除已付50000元,尚欠234541.8元。判决生效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中心支公司在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宋某某和胡某某均未按期履行。2015年,5名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之后胡某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执行法官将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胡某某均未现身。申请人对执行工作非常不满意,以消极执行提出信访。经多方查找,近期终于发现胡某某行踪,原来胡某某因欠债较多无力偿还,一直在云南地区隐匿,不敢回家,但目前经济状况已经有所改善。在获得胡某某联系方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胡某某深入沟通、释法明理,严厉谴责胡某某对申请人家庭造成的伤害,再次向其阐明有关法律政策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胡某某表示认识到错误,称今年春节前回家把此事处理好。

  2023年1月12日,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执行局进行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现场转账11万元到法院指定账户。至此,这起长达十年的交通事故纠纷涉执信访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执结并顺利化解。

  工伤多年终得偿

  史某某于2018年7月13日在怀宁某公司上班,于2018年7月28日发生工伤,导致右足第3、4、5趾骨骨折。事故发生后,经史某某书面申请,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史某某受伤构成工伤,安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伤残十级、生活可以自理。被申请人怀宁某公司未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因被申请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经怀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83514元。该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其法定义务。

  2022年2月21日,史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传统调查和网络查控措施,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身患重病、卧床不起,又无经济来源,执行陷入僵局。史某某对执行效果非常不满意,多处信访,要求获偿保险待遇。执行法官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施压,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从情、理、法等方面向申请人做细致思想工作。史某某于2022年6月29日承诺息诉罢访,同意年底疫情好转时从外地回来当面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

  2023年1月12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怀宁法院执行局,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023年1月17日前支付一半工伤待遇款;余下一半的工伤待遇款于2023年6月1日前支付,贾某某、黄某某自愿为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

  潜山法院

  1月13日,潜山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这次春节前开展的涉民生专项行动,潜山法院执行局将涉劳务合同、农民工工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抚养费、赡养费、相邻权纠纷等案件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保持执行的高压态势。

  专项行动中,执行局干警提前发布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知,且申请执行人协助法院及时更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行踪,保持无缝衔接,确保执行不踩空、不落空。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及时释法明理,同时充分运用司法拘传等强制措施,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罚力度,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执行到位标的16.48万元,节前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首战告捷。

  岁末年关,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安心年、暖心年、舒心年,历年来,潜山法院执行局始终注重抓住春节老赖返乡这个”黄金时机“开展涉民生专项行动。

  潜山法院表示,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强化各项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案件执行到位率,向人民群众兑现“真金白银“的司法承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岳西法院

  1月11日-12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契机,开展集中执行“亮剑行动”,此次行动主要针对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以及长期未结“骨头”案件。

  岳西法院进行动员部署,鼓励全体执行干警攻坚克难,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取得实效,并提醒干警注意行动中的安全防护。

  清晨7:00,执行干警集结完毕。

  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四路,奔赴各自战场。

  从细微处寻找线索,查找被执行人。

  搜查财产线索、拘传被执行人。

  面对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本次行动出动干警36名、车辆8台,查找被执行人52人次,强制拘传被执行人27人次,执行完毕及达成和解27件,执行到位金额30.5万元。此次行动是岳西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的一个缩影。

  太湖法院

  1月13日,太湖县法院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江淮风暴”执行信访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安排部署,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行动当天拘传被执行人11人,数起案件得到执结。

  突袭上门迫于压力全部履行

  经过前期摸排,被执行人王某可能已回家过年,1月13日上午,执行干警组织突袭上门寻找王某。赶至王某住所后,其家人言称王某并不在家。随后执行干警现场查找,发现王某正藏在屋中,王某仍称没有钱偿还,执行干警遂对其采取拘传措施。王某拖欠宋某、北京某门业公司欠款两案已作出还款承诺,但仍拒绝履行。执行干警将王某带到法院羁押室后,王某才认识到了事情严重性,迫于执行压力,现场履行了40000余元,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入店查找现场转账执行完毕

  某商贸公司与宋某某买卖合同一案,经过执行法院协调,宋某某作出还款承诺后仍未履行。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宋某某履行义务,宋某某均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借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经过多方查找,了解到宋某某经营一家早餐店,遂在其做生意期间上门寻找。看到执行干警后,宋某某立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现场通过微信转账将案款7800元汇至法院指定账户中,案件执行完毕。

  公司协调主动到庭协商履行

  被执行人聂某拖欠胡某等人欠款两案,经过前期调解,聂某作出还款承诺后未履行。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聂某在某驾校工作,于是执行干警前往该驾校寻找,但未寻找到聂某。经过与该驾校负责人沟通,该负责人表示会通知聂某还款。1月13日中午聂某主动现身到法院履行义务,经过执行干警协调,聂某现场向每位申请执行人微信汇款5000元,两位申请执行人也同意余款年后履行。

  太湖法院将充分利用春节前后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百日攻坚”执行行动,聚焦涉民生案件,用心倾力推进案件执结,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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