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中院倾力化解一起遗留债款纷争
“太感谢法院了,我终于看到曙光了。”日前,获得115万元房产拍卖款的丁某致电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据了解,李某与丁某系夫妻关系。李某欠安徽某实业公司600余万元,生前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安徽某实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将李某的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款全部用于清偿李某的个人债务。然天有不测风云,李某的突然离世,让丁某无法承担起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重任,遂将安徽某实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拍卖款。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认真研判纠纷症结所在,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的积极组织下,虽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但关于拍卖款的具体分配数额,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导致案件调解一度陷于僵局。为妥善帮助双方化解矛盾,法官向分管领导汇报了此案的特殊情况和调解进展,分管领导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公司的区域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和分管领导既与丁女士真诚交换意见,并以其视角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分析案件判决的利弊;又与公司的代理律师和法务经理反复沟通交流案情,并到公司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经营情况。
经过承办法官和分管领导的多次释法沟通,安徽某实业公司对丁某现在的处境表示同情,主动愿意作出让步,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达成调解协议,同意丁某拿走115万元,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周宏韬 张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