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
从5月底开始,亳州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计划用3年的时间着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解,探索“失能”案件依法退出,实现终本案件控增量、清底数、去存量。
根据行动方案,在控增量方面,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全市法院终本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各基层法院严把“入库关”,防止不符合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的案件进入终本库。对执行标的额小于5万元或者有财产未能处置的拟终本案件,通过内外交叉执行方式,有效控制终本案件增量。市中院组成工作专班,每月对全市终本案件常态化抽检、评查,强化评查问责。
在清底数方面,亳州法院将全面核查罚金、没收财产、诉讼费终本案件,对终本库中案由为罚金、没收财产、诉讼费,但实际非前述案由的案件信息及时修改;全面核查恢复执行案件及其关联案件,对恢复执行未关联首次执行案件的案件,尽快进行关联;全面核查已经实际执结的终本案件,在库终本案件存在当事人已自行履行完毕、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放弃债权、被执行人破产清算等情形,符合实际执结标准的,按照要求对相关终本案件标注实结。
亳州法院还打出了“去存量”的“组合拳”,通过“内部挖潜 借助外力”的形式,加大和首封法院、公安机关、移动运营商、金融机构等合作,加大清理“有财产不能(宜)处置”终本案件、小标的额终本案件、涉及众多同一被执行人终本案件、涉金融机构终本案件以及长期挂账终本案件等。
“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有助于对执行‘历史包袱’减负释压,集中有限的司法资源重点办理有财产案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奠定坚实基础。”亳州中院执行局局长王雷说。(记者 常振龙 通讯员 蒋加磊 沙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