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倾力调解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时间:2018-04-24 09:09:50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活动开展以来,枞阳县人民法院积极举措,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畅通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执,以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8年4月20日,经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地调解,一起涉民生案件终执结。

  周某长年在农村从事建筑业,雇佣汤某做小工已多年。2017年2月14日,周某在接到拆除电线杆上的广告牌业务后,便雇佣汤某一同拆除,由周某驾驶铲车,汤某站在铲车斗口内剪除电线杆上约4米高处的广告牌。当日,在施工过程中,因周某操作不慎,汤某从铲车斗口内摔下受伤。经医院诊断,汤某胸7、腰3椎体爆裂性骨折伴截瘫。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汤某目前遗留后遗症,评定为一级伤残。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汤某诉至法院。案经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周某应赔偿汤某各项经济损失37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周某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汤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2月14日,接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周某财产线索及人员下落,均无果。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因病致贫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没有放弃。一方面,执行法官多次找镇、村干部交流沟通,数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周某亲属的思想工作,释法析礼,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要其转告周某:一味躲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要主动出来面对,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对申请执行人汤某提供的财产线索逐一进行核实。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周某在亲友的陪同下主动来到法院,承认了错误,并表示虽然现在自己经济也很困难,但自己愿意向亲友借钱把赔偿款付清。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汤某,安排双方当事人见面,在执行法官耐心地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次日,被执行人周某按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款一次性向申请人汤某付清。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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